青岛市无公害平菇生产技术规程
本标准由青岛市农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青岛市食用菌工作站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永显、姜鹏、朱一明、江健健、王向积。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平菇的产地环境、栽培技术和病虫害防治。
本标准适用于青岛市无公害平菇的生产。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8321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所有部分)
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 12728-2006 食用菌术语
GB 19172-2003 平菇菌种
NY/T 528 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
NY 5095-2006 无公害食品 食用菌
NY 5099-2002 无公害食品 食用菌栽培基质安全技术要求
NY/T 5333-2006 无公害食品 食用菌生产技术规范
NY 5358-2007 无公害食品 食用菌产地环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修改<农药管理条例>的决定》
GB/T 12728-2006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1 生产场地
生产场地应符合NY 5358-2007和NY/T 5333-2006的规定,清洁卫生、地势平坦、排灌方便,有饮用水源。
4.2 栽培场所
各类温室、拱棚和园艺设施等均可用作菇房(棚),要求通风良好、可密闭。应配备调节温度和光照的草帘、草苫、遮阳网等,入口和通风口安装防虫网。
4.3 水质条件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5.1 场所处理
5.1.1 清洁整理
菇房(棚)使用前,进行清洁整理,清除杂物、杂草等,平整土地,以利排灌。
5.1.2 灭虫和消毒
5.1.2.1 灭虫
用4.3%甲维·高氯氟乳油2000倍~2500倍液喷雾或5%氟虫腈(锐劲特)2000倍喷雾杀虫。施药后密闭48h~72h。
5.1.2.2 消毒
地面撒适量石灰粉消毒;40%二氯异氰尿酸钠可溶性粉剂1000倍液喷洒消毒。
5.2 菌种
选用优质、高产、抗逆性强、商品性能好的适龄菌种。生产应符合NY/T 528的规定,质量应符合GB 19172-2003的规定。
5.3 菌种生产
5.3.1 母种培养基
试管母种采用马铃薯葡萄糖琼脂(PDA)培养基。配方:马铃薯(去皮)
5.3.2 原种和栽培种培养基
5.3.2.1 原料及常用配方
培养基原料应符合NY 5099-2002的规定。常用配方:棉籽壳75%,麦麸20%,蔗糖1%,过磷酸钙3%,石膏1%,含水量60%~65%,pH5.5~6.5。
5.3.2.2 拌料
将棉籽壳、麦麸称重摊于水泥地面上,边喷水边翻料。待其吃足水后,堆制2h~4h,将过磷酸钙、石膏、蔗糖撒在其上翻拌均匀,并视培养料含水情况添加水。
5.3.2.3 装瓶(袋)
原种采用750ml蘑菇瓶,栽培种用750ml的蘑菇瓶或用规格为
5.3.3 灭菌
a) 高压蒸汽灭菌法,主要用于母种和原种培养基。母种培养基灭菌条件为0.11MPa~0.12MPa,0.5h。原种培养基灭菌条件为0.14MPa,1.5h;
b) 常压蒸汽灭菌法,主要用于栽培种培养基。灭菌条件为灭菌器内达到
5.3.4 接种
操作方式按NY/T 528的规定执行。每支母种接6~8瓶原种,每瓶原种接50瓶或20袋栽培种。
5.3.5 菌种培养
接种后,将菌种瓶(袋)放在通风、干燥、清洁的培养室内。培养室温度控制在
5.4 栽培料生产
5.4.1 栽培料及分装容器
栽培原料应符合NY 5099-2002的规定。生料和发酵料栽培采用普通聚乙烯塑料袋,规格为
5.4.2 生料生产
常用配方:棉籽壳97%~99%,生石灰1%~3%,含水量 58%~62%。将生石灰均匀撒在干棉籽壳上,搅拌均匀后,加水搅拌至含水量40%~50%,培养料吸水1h~2h。除高温季节外,均可进行生料栽培。
5.4.3 发酵料生产
5.4.3.1 常用配方
a) 配方一:棉籽壳60%,玉米芯25%,麦麸或米糠10%,玉米粉3%,石膏1%,石灰1%,含水量60%~65%;
b) 配方二:玉米芯50%,棉籽壳30%,麦麸或米糠15%,玉米粉3%,石膏1%,石灰1%,含水量60%~65%;
5.4.3.2 发酵方法
将原料搅拌均匀,建堆,堆成宽
5.4.4 熟料生产
5.4.4.1 常用配方
a) 配方一:棉籽壳81%,麦麸或米糠15%,玉米粉3%,生石灰1%,含水量62%~65%;
b) 配方二:玉米芯45%,棉籽壳30%,麦麸或米糠20%,玉米粉3%,石膏1%,石灰1%,含水量62%~65%。
5.4.4.2 灭菌
将原料搅拌均匀后,装袋,盛于筐内,
5.5 播种和接种
5.5.1 播种
生料和发酵料栽培采用层播方式,四层菌种三层料或三层菌种两层料。边装料边播种,表层菌种量多一些,以布满料面为准。播种量为干料重的15%~20%。
5.5.2 接种
灭菌后的熟料在洁净条件下冷却至
5.6 发菌管理
5.6.1 温度及湿度
发菌菇房(棚)温度控制在18℃~
5.6.2 光照强度
除检查和操作外,保持黑暗或暗光。
5.6.3 通风
发菌菇房(棚)每天通风2~3次,每次0.5h。气温高时,早晚通风,气温低时,中午通风。CO2浓度控制在0.1%以下。
5.6.4 翻垛
正常温度下,从第3d开始翻垛,每隔5d~7d翻垛一次,及时清除杂菌污染的菌袋。
5.6.5 菌袋通气
当菌袋两头菌丝各长进料内
5.7 出菇管理
5.7.1 催蕾
当菌丝长满培养料后,将菌袋移入出菇房(棚),空气相对湿度控制在85%~95%,加大昼夜温差达
5.7.2 温度
根据季节和栽培品种的不同,控制出菇房(棚)温度在适宜范围。夏季白天控制在
5.7.3 湿度
空气相对湿度控制在85%~95%。不宜对初形成的原基直接喷水,幼菇菌盖直径达
5.7.4 通风
不宜在原基初形成时通风换气。宜在原基大量形成后通风换气,方法同本标准
5.7.5 光照强度
光照强度为50Lx~600Lx。
5.8 转潮管理
5.8.1 二潮菇管理
头潮菇采后,菌袋先停水4d~5d,再循环喷湿菌袋,以后每天轻喷水1次~2次,并通风换气,使袋口料面保持半干半湿状态,经过7d~10d管理,二潮菇陆续发生。
5.8.2 三潮菇管理
二潮菇采后,将菌袋浸泡水中进行大量补水,同时追施0.1%尿素,0.1%磷酸二氢钾和1%蔗糖。浸泡1d~2d后,排好菌袋,进行保湿、通风和温差刺激,促进三潮菇形成。
5.8.3 覆土
出过数潮菇后,脱袋,平放于地面,覆盖
5.9 采收及包装
平菇成熟的标准是菌盖边缘由内卷开始转向平展,下凹部分白色毛状物开始出现,孢子尚未散落。平菇采收前进行抽样化验,其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检验结果应符合NY 5095-2006的规定。采收人员可戴口罩防止孢子过敏。采收后及时清除袋口残留的菇根、死菇等。塑料包装物应符合GB 9687或GB 9688的规定。妥善存放包装物,防止有害物质污染。
5.10 菇房(棚)清理
出菇结束后,及时清运废弃栽培料。菇房(棚)清洁后,进行灭虫和消毒,方法按
6.1 主要病虫害
6.1.1 主要虫害
平菇厉眼蚊、瘿蚊、平菇尖须夜蛾、星狄夜蛾、菇螨、菌蛆、跳虫等。
6.1.2 主要病害
毛霉、木霉、绿霉、青霉、曲霉、脉孢霉、褐腐病、褐斑病等。
6.2 防治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优先采用农业防治和物理防治措施,尽量不施用化学药剂。在必须施用时,做到安全合理用药,选用低毒低残留的农药。
6.3 综合防治
a) 选用丰产性好、抗性强的优良品种;
b) 用低湿、低温、通风、石灰处理等综合措施防治真菌和细菌性病害;
c) 菇房(棚)入口和通风口装防虫网,防止外来虫源进入;
d) 栽培场地和周围环境定期灭虫消毒,污染袋深埋处理或运离菇房(棚);
e) 用黑光灯、黄板和毒饵诱杀害虫;
f) 采用生物农药和植物源杀虫剂防治病虫害。
6.4 药剂防治
在无菇期选择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药剂或已在食用菌上登记、允许使用的药剂进行有针对性地防治,不得在出菇期向子实体上喷药。用药应符合GB 4285和GB/T 8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农药管理条例>的决定》的规定,严禁施用国家明文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严禁施用剧毒、高毒和高残留农药及重金属制剂、杀鼠剂等;不得在栽培基质和覆土中加入或在发菌、出菇期喷洒使用生长激素类物质。病虫害防治常用药物和使用方案参见附录A,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参见附录B。
A
A
表A.1
|
药剂名称 |
防治对象 |
使用方法 |
使用浓度或剂量 |
|
石灰粉(水) |
病原真菌、害虫 |
拌料、拌土、喷(撒)地面环境、擦洗用具、处理杂菌 |
1%~5%或根据用法而定 |
|
漂白粉 |
细菌、线虫等 |
1%溶液喷洒环境;0.5%溶液喷洒菌床;5%溶液浸洗工具 |
根据用法而定 |
|
二氯异氰尿酸钠 |
细菌、真菌 |
培养室和菇房喷雾消毒、覆土层消毒 |
40%可溶性粉剂1000倍液 |
|
二氯异氰尿酸钠烟雾消毒剂 |
细菌、真菌 |
熏蒸接种箱(室)、培养室或菇房 |
|
|
高锰酸钾 |
细菌、真菌 |
喷洒环境及擦洗用具 |
0.2%溶液 |
|
过氧乙酸 |
细菌、真菌、病毒 |
喷洒环境或处理杂菌、床架材料 |
0.2%~0.5% |
|
乙醇 |
细菌、真菌 |
擦拭皮肤或工具、表面等 |
75% |
|
新洁尔灭 |
细菌、真菌 |
擦拭皮肤、工具或喷洒空间 |
0.25%溶液 |
|
甲基托布津 |
病原真菌、霉菌 |
菇房消毒、处理杂菌或床架材料 |
70%可湿性粉剂800倍液 |
|
咪鲜胺锰盐 |
侵染性病害、霉菌 |
喷洒出菇面、覆土层或处理杂菌 |
50%可湿性粉剂1000倍液或 |
|
噻菌灵 |
褐腐病、青霉、绿霉 |
拌、喷覆土或喷洒地面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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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福 |
木霉、疣孢霉等 |
避菇使用或无菇期针对靶标喷洒、处理覆土 |
30%可湿性粉剂1500~2000倍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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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生菌素 |
细菌性和部分真菌性病害 |
避菇使用或无菇期针对靶标喷雾 |
3%可湿性粉剂800倍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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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抗霉素 |
真菌性病害 |
避菇使用或无菇期针对靶标喷雾 |
10%可湿性粉剂1200倍液 |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菇螨、跳虫等 |
避菇使用或无菇期针对靶标喷雾 |
1%乳油5000倍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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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氟氯氰菊酯 |
菌蛆、跳虫等 |
避菇使用或无菇期针对靶标喷雾 |
2.5%乳油2000倍液 |
|
甲维·高氯氟 |
菌蛆、菇螨、跳虫等 |
避菇使用或无菇期针对靶标喷雾 |
4.3%乳油2000~2500倍液 |
|
氟虫腈(锐劲特) |
菌蛆、鳞翅目害虫等 |
避菇使用或无菇期针对靶标喷雾 |
|
|
多杀霉素 |
鳞翅目、双翅目害虫、跳虫等 |
避菇使用或无菇期针对靶标喷雾 |
2.5%悬浮剂1500倍液 |
|
克螨特 |
菇螨 |
避菇使用或无菇期针对靶标喷雾 |
73%乳油3000倍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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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化钠 |
蛞蝓、蜗牛 |
针对靶标喷雾 |
5%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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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化钾 |
线虫 |
喷洒、浸泡菌料 |
0.1%溶液 |
B.1 高毒农药
B.1.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剧毒和高毒农药不得在蔬菜生产中使用,食用菌作为蔬菜的一类也应完全参照执行,不得在平菇培养基质和覆土中加入或在发菌、出菇期喷洒使用。高毒及高残留农药有甲拌磷(三九一一)、治螟磷(苏化203)、对硫磷(一六〇五)、甲基对硫磷(甲基一六〇五)、内吸磷(一〇五九)、杀螟威、久效磷、磷胺、甲胺磷、乙拌磷、异丙磷、三硫磷、氧化乐果、蝇毒磷、甲基异柳磷、地虫硫磷、水胺硫磷、氯唑磷、硫线磷、速扑杀、特丁硫磷、克线丹、苯线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锌、磷化铝、氰化物、涕灭威、速灭威、灭多威、克百威(呋喃丹)、铁灭克、氟乙酰胺、毒鼠剂、砒霜、杀虫脒、西力生、赛力散、溃疡净、氯化苦、毒杀酚、五氯酚钠、二氯溴丙烷、滴滴涕、六六六、林丹、硫丹、氯丹、三氯杀螨醇,以及其它重金属农药制剂等。
B.1.2 以上所列是目前禁用的部分农药品种,该目录将随着国家新标准规定而修订。
B.2 植物生长调节剂及混合型基质添加剂
含有植物生长调节剂或成分不清的混合型基质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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