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

关于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

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

 

农业部: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温家宝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都明确提出:今年务必完成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任务。根据农业部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基层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现状,年初我委提出“青岛市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设立方案”,即在全市跨镇建立由各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直管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区域站,承担种植业管理职能。目前,该方案已提交市委编办,正在会同办理。

2012年,青岛市委、市政府提出全市乡镇撤并工作规划,计划6月底前编制完成全市乡镇合并与布局方案,结合乡镇机构改革,我委相应调整了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进度和步骤,依托新的基层行政机关的设立,同步建立相应的农业公共服务机构。

我市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内容如下:

一、科学规划布局,明确职责定位

按照科学合理、集中力量、划片定点的原则,依据我市种植业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方向,撤消现有的121处镇级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的种植业管理职能,在全市建立50处(与并镇后的行政区划一致)集农技推广、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区域站,承担种植业管理职能。同时,基层农业公共服务区域站还担负全市农业科技110服务体系基层服务站的职能。区域站为区市农业主管部门派驻镇(街道)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三区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为科级,五市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为股级。

二、确保公益性职能,提供科技支撑

基层农业公共服务区域站是集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农民科技培训、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公益性职能于一体,服务于当地农民群众的综合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区域站设置后,由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实行人员、业务、经费统一管理,原来由镇(街道)承担的种植业公益性技术服务职能转由区域站承担,增加其公益性职能,主要包括: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灾害的监测;病虫害防治和植物疫情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标准化推广和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农民教育培训;强农惠农政策的具体落实等。基层农业公共服务区域站是农业技术推广承上启下的桥梁和纽带,是农作物病虫害检测防控的第一道防线,是农产品安全生产和质量的有效保证,也是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三、科学核定编制,完善人事管理

根据农业部种植业基层公益性推广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种植业区域站核定编制为12人,50个机构共需编制数量600名。此次机构调整,按照人员编制随职能走的原则,共有520名编制转入新机构,各区市共需新增编制80名。此外,改革用人机制,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基层农业公共服务队伍。

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今年1月份,我市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全面启动,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目前,一期资金已经拨付到位。重点投资建设基层农业综合服务大厅、试验检测室等推广服务设施,配备检验检测设备和必备的交通工具,使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办公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保障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能够有效履行公益性职责,为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服务。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

                             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