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12年绿色食品工作总结

青岛市2012年绿色食品工作总结 

 

青岛市农委高度重视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将其作为提升本地区产品质量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本地区农产品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在资金和产业政策方面对认证产品及产业进行扶持。目前,本地区绿色产品产业发展迅速,成为本地区农业的质量品牌载体,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012年我市绿色食品工作总结:

(一)大力开展品牌提升行动,提升认证产品质量。年初农委制定印发了《青岛市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青农委发〔201218号),以“着力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不断提升品牌公信力,确保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主题,严格生产管理、产品认证、质量监督和证后监管,强化退出机制,加强品牌宣传,推动“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方案要求,市级“三品一标”工作机构与各区、市工作机构签订“三品一标”质量安全责任书;区、市“三品一标”工作机构与辖区所有获证单位100%签订了向社会保证质量和规范使用标志的承诺书;建立获证单位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管理,督促获证单位切实履行承诺。

    (二)强化生产控制,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年内,以强化获证单位质量责任为核心,以促进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对获证单位的生产指导和监管。市农委举办了2期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班,对全市各级农业系统质量监管机构人员和全市“三品一标”获证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强化获证单位质量安全意识,提高获证单位的标准化生产水平。11月份,市绿办组织对本地区绿色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年检,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相关标准组织生产,规范其标志使用行为,确保本地区获证产品的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

  (三)强化认证审核,提升认证工作的规范性。按照“从严从紧,积极稳妥”的原则,市绿办严把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准入门槛,严格认证材料审核和现场检查程序,确保认证工作质量。对风险高质量安全隐患大的产品,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在准予认证前三年内实施例行跟踪监测,无质量问题方准予进行认证受理,同时现场检查必须由市级机构检查员进行;加大对拟认证产品的抽检力度,结合本地区开展的季节性和风险性产品监测,优先把拟申报认证产品纳入监测范畴,确保认证产品质量。

(四)强化证后监管,提升绿色食品品牌公信力。按照“产品质量可靠、使用标志规范”的目标,加强对绿色食品证后监管。一是采取获证单位自查和机构督查相结合,要求区域内获证单位开展经常性的自查活动,提高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能力;年内,组织开展对获证单位的专项督查活动,重点检查获证单位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操作、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包装标识、标志使用和质量追溯管理的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开展2次市场跟踪检查,主要检查了大中超市、批发市场等经营主体,重点检查获证产品标志使用情况,对于2家标志使用不规范的,责令其限期进行了整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外地产绿色食品用标不规范的,及时进行拍照取证,并及时将相关材料上报绿中心。

(五)建立质量追溯,强化获证产品生产过程监管。2012年,由市财政投入专项资金,市农委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建立了青岛市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在全市“三品一标”基地建立了农产品二维QR码身份识别系统,借助于网络与市级平台有效对接。市农委通过平台系统对各基地质量安全监管数据和生产基地的生产过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能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三品一标”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同时,实行获证产品统一贴码上市,建立了部门网站(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手机短信、热线电话(12316)产品信息溯源查询渠道,实现了本地区获证产品质量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