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方案

莱西市农业局

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方案

 

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农质发[2011]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立足现有、因地制宜”的原则,以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实际需求为出发点,以监管服务职责正常履行、监管服务工作明确到位为检验标准,切实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队伍、条件、运行机制建设,全面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为从生产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有效的支撑。

  (二)建设目标

2011年底,在全市11处乡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到2012年底,完成全市所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任务。通过加强建设、加大投入,建立健全“职能明确、人员到位、力量匹配、业务规范、服务有力”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使其有明确的公益性单位性质和职责任务,有精干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必备的工作条件,有稳定的工作经费和规范的工作机制,切实全面提高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能力。

三、建设方式

我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主要依托现有农业与科技服务中心,通过加挂牌子、赋予职能、充实人员、完善条件,实施联合建设。每个乡镇先行配备2台速测仪和1台电脑,年底为每个乡镇培训2名速测技术人员。

 四、职责任务

  主要承担农民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各项监管措施的督促落实等任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定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

  二是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推广农民群众看得懂、会使用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普及科学种养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

  三是承担对种植过程的督导巡查工作,重点对农药、肥料、等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防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

  四是对产地农产品进行快速检验监测,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工作。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指导农资经营门店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受理假劣农资投诉举报。完成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