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原种、良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根据青岛地区的实际情况,从定义、原种生产技术、良种生产、种子的检验等六个方面,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青岛市农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高远花生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协助起草单位:青岛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溯、刘岩一、纪国才、阮桂丽、曲善珊、赵爱鸿、王军强、王磊、兰孝帮。


花生原种、良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花生原种、良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术语和定义、原种生产技术及良种生产。

本标准适用于青岛地区花生原种、良种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404.1  粮食作物种子  禾谷类

3 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原种

保持原品种典型性、遗传稳定性和一致性的,不带检疫性病害、虫害和杂草的,按照本标准生产出来的符合原种质量标准的种子。

3.2  

良种

用原种在严格防杂保纯条件下繁殖的,保持原品种典型性、遗传稳定性和一致性的,不带检疫性病害、虫害和杂草的,按照本规程生产出来的符合良种质量标准的种子。

4 原种生产技术

4.1 原种生产方法

原种生产可采用育种家种子直接繁殖的方法,也可采用三圃或二圃的方法。

4.2 隔离

为了避免种子混杂,保持优良种性,原、良种生产田周围不得种植其它品种的花生。

4.3 用育种家种子生产原种

4.3.1 种子来源

由品种育成者或育成单位提供。

4.3.2 生产方法

4.3.2.1 播种

将育种家种子适度稀植于原种田中,播种时要将播种工具清理干净,严防机械混杂。

4.3.2.2 去杂去劣

在苗期、花期、成熟期要根据品种典型性严格拔除杂株、病株、劣株。

4.3.2.3 收获

成熟时及时收获。要单收、单脱粒、专场晾晒,严防混杂。

4.4 用三圃法生产原种

4.4.1 单株选择

4.4.1.1 单株来源

单株在株行圃、株系圃或原种圃中选择,如无株行圃或原种圃时可建立单株选择圃,或在纯度较高的种子田中选择。

4.4.1.2 选择时期

选择分开花下针期和成熟期两期进行。

4.4.1.3 选择标准和方法

根据本品种特征特性,选择典型性强、生长健壮、丰产性好的单株。开花下针根据株型、叶形、叶色、开花习性、花色选单株,并标记;成熟期根据株高、株型、熟期、单株结果多少、荚果形、抗病性从花期入选的单株中筛选。

4.4.1.4 选择数量

每品种每亩株行圃选单株300株~400株。

4.4.1.5 室内考种及复选

入选植株进行单株脱粒,进行室内考种,然后根据荚果大小、籽仁大小、整齐度、粒形、果皮颜色、百粒重、感病情况进行复选。决选的单株在剔除个别病虫粒后分别装袋编号保存。室内考种参见附录 A

4.4.2 株行圃

4.4.2.1 田间设计

各株行的长度应一致,行长5m10m,每隔19行或39行设一对照行,对照行为同一品种原种。

4.4.2.2 播种

要适时将上年入选的每株种子播种一行,密度应比大田稍稀,单粒点播,或二、三粒穴播留一株苗。

4.4.2.3 田间鉴评

田间鉴评分苗期、开花下针期、成熟期三期进行,淘汰不具备原品种典型性的、有杂株的、丰产性差的、病虫害中重的株行,并做明显标记和记载。对入选株行中的个别病劣株要及时拔除。

4.4.2.4 收获

收获前要清除淘汰株行,对入选株行要按行单收、单晾晒、单脱粒、单袋装,袋内外放、拴标签。

4.4.2.5 决选

在室内要根据各株行的荚果大小、籽仁大小、整齐度、粒形、果皮颜色、百粒重、感病情况进行决选。淘汰籽粒性状不典型、不整齐、病虫粒重的株行。决选株行种子单独装袋,放、拴好标签,妥善保管。

4.4.3 株系圃

4.4.3.1 田间设计

株系圃面积因上年株行圃入选株行种子量而定。各株系行数和行长应一致,每隔9区或19区设一对照区,对照应用同品种的原种。

4.4.3.2 播种

将上年保存的每一株行种子种一小区,单粒点播或二、三粒穴播留一株苗,密度应比大田稍稀。

4.4.3.3 田间鉴评

田间鉴评各项同本标准4.4.2.3,若小区出现杂株,则全小区淘汰。同时要注意各株系间的一致性。

4.4.3.4 收获

先将淘汰区清除后对入选小区单收、单晾晒、单脱粒、单称重、单袋装,袋内外放、拴标签。

4.4.3.5 决选

籽粒决选标准同本标准4.4.2.5,决选时还要将产量显著低于对照的株系淘汰。入选株系的种子混合装袋,袋内外放、拴好标签,妥善保存。

4.4.4 原种圃

4.4.4.1 播种

将上年株系圃决选的种子适度稀植于原种田中,播种时要将播种工具清理干净,严防机械混杂。

4.4.4.2 去杂去劣

在苗期、花期、成熟期要根据品种典型性严格拔除杂株、病株、劣株。

4.4.4.3 收获

成熟时及时收获。要单收、单脱粒、专场晾晒,严防混杂。

4.5 用二圃法生产原种

4.5.1 二圃即株行圃、原种圃

4.5.2 二圃法生产原种的单株选择和原种圃做法均同本标准4.4。株行圃除决选后将各株行种子混合保存外,其余做法同本标准4.4

4.6 栽培管理

4.6.1 原种生产田应由固定的技术人员负责,并有田间观察记载,详见本标准附录A

4.6.2 要选择地势平坦、肥力均匀、土质良好、排灌方便、不重茬、不迎茬、不易受周围不良环境影响和损害的地块。

4.6.3 各项田间管理均要根据品种的特性采用先进的栽培管理措施,提高种子的繁殖系数,并应注意管理措施的一致性,同一管理措施要在同一天完成。

5 良种生产

5.1 种子来源

应符合本标准4.34.44.5的规定。

5.2 生产方法

应符合本标准4.4.4的规定。

5.3 栽培管理

应符合本标准4.6的规定。

6 种子的检验

原种、良种生产单位要搞好种子检验,种子标准应符合GB 4404.1的规定。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花生原种、良种生产田间调查、室内考种项目及标准

A.1 田间调查项目及标准

A.1.1 播种期

播种当天的日期。

A.1.2 出苗期

以真叶展开的幼苗数占播种粒数的50%为标准。

A.1.3 开花期

以开花的植株占 50%为标准。

A.1.4 成熟期

地上部茎叶变黄绿色,中下部叶片脱落,地下部多数荚果饱满。

A.1.5 收获期

实际刨收的日期。

A.1.6 全生育期

播种第二天至成熟的天数。

A.1.7 株型

根据分枝对主茎开张角度而形成的植株形态分直立型、半蔓型、蔓生型,在苗期和封垄前调查。

A.1.8 开花类型

根据花序在花生植株上的着生位置分为交替开花型、连续开花型。

A.1.9 叶形

宽椭圆、长椭圆、椭圆、宽倒卵、倒卵。

A.1.10 茎枝茸毛

在封垄前调查充分发育的枝叶。分多、中、少。

A.2 室内考种项目及标准

A.2.1 主茎高

从第一对侧枝分生处到顶端展开叶叶节的长度。

A.2.2 百果重

随机取饱满的双仁荚果100个称重,重复2次,取平均值,以克表示。两份重量的差数与平均数之比不应超过5%,如果超过,则需再分析第三次重复,直至达到要求,取差距小的两份重复计算结果。

A.2.3 百仁重

随机取饱满的干籽仁100个称重,重复2次,取平均值,以克表示。两份重量的差数与平均数之比不应超过5%,如果超过,则需再分析第三次重复,直至达到要求,取差距小的两份重复计算结果。

A.2.4 籽仁形状

分椭圆、圆锥、桃形、三角形。

A.2.5 籽仁皮色

分紫、紫红、褐、红、粉红、红白间、白。

A.2.6 出米率

0.5kg干荚果计算出米率。

                   籽仁重(kg)

出米率(%=               × 100 ……………………………………(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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