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
平度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工作总结
今年9月以来,根据农业部和省农业厅关于食品安全整治的整体部署,按照市农委《关于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通知》要求,我市积极开展以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整治、果茶、食用菌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种子、化肥、农药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整治
(一)规范生产行为。继续抓好《青岛市瓜菜果茶食用菌标准化建设规划》的落实,确保瓜菜标准化程度达到90%以上。规范蔬菜标准园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严格按规程进行生产管理;要完善投入品管理制度,建立农业投入品采购、保管和使用制度;要建立生产档案,推行包装标识上市,加强质量追溯管理。
(二)规范用药行为。强化蔬菜安全用药的培训和指导,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并针对我市生产实际和病虫害发生变化情况,组织筛选试验,发布蔬菜生产替代禁限用高毒农药的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农药名单和配套使用技术,鼓励使用低毒和生物农药。
(三)严格农药残留监测。健全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制度,加大韭菜、甘蓝、番茄、黄瓜、芹菜、豆角、普通白菜等重点蔬菜品种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蔬菜标准园和标准化生产基地要全面监测。对蔬菜监测中发现的问题样品,追根溯源,及时处理,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共抽检大泽山、店子镇葡萄样品50批次,合格率达到100%。
二、果茶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任务安排内容,结合实际生产情况,我们重点加强推广标准化生产和绿色控害技术,利用报纸、网络等加强宣传力度。
三、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青岛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农产品治理安全整治的通知”的指示要求,平度市农业局十分重视我市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分管领导和有关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对食用菌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统计。
根据调查汇总平度市有十个镇(处)发展食用菌生产,生产总面积17.5513万平方米,总产量697.03万公斤,经济收入2713.73万元。其中平菇16.0513万平方米、产量642.53万公斤、收入2452.13万元,金针菇1000平方米、产量4万公斤、收入10万元,香菇1.4万平方米、产量50.5万公斤、收入251.6万元。有食用菌生产协会一个(平度市古岘食用菌协会),有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菌种厂一处(平度市古岘食用菌协会菌种厂),食用菌生产基地两处(古岘花园食用菌生产基地、青岛市中沙沟村食用菌种植专业村)。
四、“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一)建立“三品一标”产品生产标准体系。结合我市农业生产特点,制定了无公害西兰花、苦瓜、蘑菇、菜花等4项平度市地方标准,目前初稿已经上报市质监局。同时,我们在进行试验研究和质量检测的基础上,对云山大樱桃、仁兆圆葱、大黄埠西瓜和姜家埠大葱等4个地标产品进行了质量标准的制定工作,初稿已经完成上报青岛市农委,待专家提出意见修改后召开鉴评会。几年来,我们共制订各类地方生产操作技术规程69项。近期,我们计划将把各项标准印刷成册,发放给蔬菜生产户、种植基地,实现产品的有标可依、达标上市。
(二)建立“三品一标”产品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立足原有人才资源,组织协调各有关镇把农技推广服务重点转移到“三品一标”产品的普及推广上来,提高农民生产水平。每年组织开展“科技联户”活动,确定100余名专业人员,联系“地标”产品生产大户200余户,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指导和销售服务。
(三)建立“三品一标”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规定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产品质量和信誉负总责。成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管理机构,定期对登记产品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托市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在有关镇(街道)建立快速检测网点,负责本区域内“三品一标”产品的监督抽查与检验,检测合格,才允许使用“三品一标”产品标识。
(四)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在15个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和重点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全面推行QR二维码追溯制度,对生产的产品进行产地QR二维码追溯标识,初步实现了“地标”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有效追溯。
五、肥料、农药、种子市场监管专项整治
(一)明确责任,强化领导
平度市农业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由张娴君局长任组长,李信副局长为副组长,执法大队、植保站、标准办等科室相关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并设立举报电话88332582,通过网络、电视向全市公布,广泛收集信息,随时掌握禁限用农药销售使用情况。
(二)农药备案,落实制度
通过网络、报纸等形式,在全市广泛宣传农药登记备案工作。立足本市实际,制定了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开展禁限用农药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的进度,我市3家农药生产企业的农药产品已经备案结束,批发企业农药备案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三)严格监管,清查清缴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省农业厅《全省禁限用农药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和青岛农委《关于印发全市禁限用农药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农药销售网点,特别是蔬菜主产区的经营网点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凡发现禁用和非定点销售的农药一律彻底清缴,不论任何人、不论数量多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800人次,立案25起,共查获涕灭威(神农丹)12箱、甲基异柳磷40瓶、特丁硫磷8箱、克百威30袋、灭线磷6箱,通过禁限用农药的专项治理,在全市营造了农药经营管理的良好氛围。
(四)广泛宣传,积极引导
通过网络、电视、发放宣传材料及镇级广播,广泛宣传高毒禁限用农药的种类、危害,普及科学用药知识,提高农药使用安全意识,自觉抵制禁限用农药,引导农民正确选购农药。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开展农民安全用药技术培训,发放青岛农委印制的《购买与使用农药知识手册》300余份,识假辨假宣传材料800多份,着重向农药经营者和蔬菜种植大户宣传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高毒、剧毒农药名单以及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等作物上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让农民真正了解并认识到高毒农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
(五)加强培训,落实责任
为增强全市农药经营者的守法意识,组织农药经营者培训1次,参加培训人员300余人次,签定农药经营管理责任书100余份,签订农资质量安全承诺书200余份,落实农药经营安全责任。鼓励广大农药经营者大力推广生物农药和低度高效农药,尽量避免经营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
(六)周密部署,常抓不懈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我们将把禁限用农药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常抓不懈,切实维护农业生产安全稳定。
201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