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粮食生产底线须杜绝各类“小算盘”

守粮食生产底线须杜绝各类“小算盘”
   

  继“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列为明年六大主要任务之首后,24日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再次强调,保粮食安全,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现有耕地面积必须保持基本稳定。

  记者在基层调研时发现,国家一再强调18亿亩耕地红线,但是对具体种什么并没有严格规定,单纯强调农业用途保持不变显得过于宽松,在城镇化进程加快、土地流转加速的大背景下,严守耕地红线的同时,有必要再加设一条“粮食生产底线“,以防止各方各打各的“小算盘”,而忽略了粮食安全“大账”。

  近两年来,我国鼓励发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各地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方式不断涌现,包括粮食主产区在内的土地流转速度都在不断加快。然而受粮食生产成本上涨、比较效益下降等因素影响,流转后的土地“非粮化”现象随之升级。根据农业部门的统计,土地流转后用于种植非粮作物的面积已达45.9%。而从记者在基层了解到的情况看,在一些地方上报的粮食种植面积中,已经非粮的土地并没有剔除,全国粮食种植面积的家底到底有多大“水分”成疑问。

  粮食生产缘何受排挤?粮食种植面积缘何“家底不清”……记者调研发现,这些现象的背后,是流转大户、流出农户和地方政府三大主体各打各的“小算盘”。

  一是粮食种植效益低而流转大户追逐“高利润”。据农业部统计,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国家庭承包经营土地流转面积2.7亿亩当中,流入工商企业的有2800万亩,比2009年增长115%,流入工商企业的土地已占到流转总面积的10.3%。来自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和四川社科院的一份调研报告反映,流转给工商企业的土地只有6%用于种植粮食作物,也就是说企业租地经营“非粮化”率高达94%,有的甚至“非农”。

  日渐兴起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其经营领域也逐渐向高效农业倾斜。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浙江省即出现家庭农场的雏形,当时的适度规模经营大户以种粮为主,到90年代后期,随着效益农业发展步伐加快,从事蔬菜、瓜果、畜禽养殖等多种经营的规模大户成主流。以宁波为例,截至2012年,279个家庭农场中,有242家从事蔬菜瓜果种植、84家养禽畜,从事粮食生产的仅有28家。

  导致流转大户“非粮化”最直接的原因是种粮比较效益低。据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研究院测算,当前我国粮食生产的成本增长高于产值增长,收益率呈下降趋势。稻谷、小麦、玉米收益率由1998年的30.6%下降到2009年的24.3%,大豆由37.0%下降为22.1%。在各类农产品中,粮食的收益又大大低于油料、棉花、糖料和蔬菜等经济作物。

  二是地方政府难挡政绩诱惑。专家指出,一些原本种粮食的土地,经过整村整乡流转后,被建设成所谓的“农业园区”,而进入的工商资本几乎都以高效农业、观光农业经营为主。由于所涉产业还是姓“农”,农业和土地部门不太会管。即便有违规,“安全系数”也很大。由此,不可避免地造成大量的农耕地变为非粮用地。这种方式造成的粮食生产用地流失,比因城镇化、工业化等因素所造成的蚕食粮食生产区更具隐蔽性。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后,地方政府热衷于出政绩,出现贪图数量而急功近利地加快土地流转的做法。在此过程中,容易忽视资本打生产管理用房、农家休闲游的政策擦边球的情况,资本下乡“圈地”、耕地上盖房子等问题也没有得到有效遏止。

  三是农民要钱与中央要粮的矛盾在土地流转方面表现得越来越突出。一方面,土地流出的租金逐年高企,种粮大户难以负担。山东省兖州市小孟镇沙窝村村民种粮大户仇汉华告诉我们,当地土地流转的租金已到了1200元一亩,这个价格对种粮的人来说难以承受。“种粮流转土地的租金不应超过800元,否则肯定赔本。”另一方面,由于流转土地用途不同,流转的价格差别较大,表现出同地不同价的现象。浙江衢州耕地租金在每亩600元左右,而种植苗木等多年生作物租金每亩800-1000元。巨大的租金差异吸引农户将土地流转给租金高的一方,从而推动土地流向非粮农业。

  “过去我的土地租给了种粮大户,租期5年,一年前到期后我收了回来,租给了外县种大棚的,租金从500斤稻谷一下子涨到1000斤稻谷。头几年真是白白浪费了钱。”山东省诸城市林家村村民沙碧群说。

  面对“粮地要保护”与“地方要发展”的现实矛盾,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再次明确对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从地方实践看,要调动和保护好“两个积极性”,应着力把好粮田面积、流向、租金三个关口,稳定完善粮食保障政策。

  首先,摸清家底,提高土地规划效率。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现有耕地面积必须保持基本稳定”,因此,有必要开展一次种粮实际面积的全国性调查,切实摸清土地流转后的使用现状,在此基础上明确各地保粮食安全的“底线”,严格实行农地用途管制,这条高压线应当与耕地红线同等重要。可借鉴浙江省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做法,提高土地规划效率。浙江省从2010年起作出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决策,要求到2018年建成8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粮食收购订单等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对粮食生产功能区采用卫星定位监测,若发现区域内不种粮食,则要对相应的经营方进行处罚。这一做法切实稳住了良田粮用。

  其次,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把住“流转地去向”关。对于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地经营的行为,应“严”字当头,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对其予以严格的准入审查和限制,但鼓励和引导资本流入粮食种植的产前(育种)、产后(深加工与销售)以及产中的服务环节。农业部门应尽早拿出准入和监管细则。贯彻“种粮优先”的土地流转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让种粮大户、粮食生产经营组织优先受让农户流转的土地。以奖励方式引导农户将承包地流转给种粮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主体,使其总收益等于甚至超过非粮作物的租金,从源头引导土地流转的方向。

  第三,加强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新增补贴变“普惠制”为“专惠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调动和保护好“两个积极性”,要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要探索形成农业补贴同粮食生产挂钩机制,让多生产粮食者多得补贴,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建议国家新增粮食补贴资金应向规模经营倾斜,将现行粮食补贴政策由“普惠制”转为“专惠制”,可根据种粮的面积或产量进行补贴,并制定阶梯性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对生产规模大、出售商品粮量多的规模经营主体进行奖励;增加对粮食生产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粮食生产区的利益补偿机制;建立粮食流转大户专项资金,为其提供金融、保险等扶持与服务,同时鼓励新型农业经营联合体延伸粮食生产经营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