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申请人?
如何确定申请人?
答:①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具有监督和管理农产品地理标志及其产品的能力;具有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提供指导服务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农产品地理标志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所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评定。评定内容包括:申请人是否具备符合条件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人是否具有指导标志使用人进行生产、加工的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和推进产销衔接的经营渠道;申请人是否持有合法的社团法人或者事业法人证书。③ 拟作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如下申请材料:申请书;单位概况;监督管理标志使用人规范生产、规范使用标志的控制措施;专业技术人员统计报表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文件复印件;指导农产品地理标志生产、加工的技术规范和经营渠道说明;社团法人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