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行垂直式安全管理制,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大力推行垂直式安全管理制,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即墨市农业局结合实际工作创新监管模式,在与青岛市农委签定了《2012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的同时,紧紧围绕“抓质量,保安全”这条主线,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中全面落实垂直式安全管理制,与各镇农业部门及农产品生产基地签订了《即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逐层落实责任,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配合,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市农业局专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统筹协调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定了《即墨市农业局2012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目标和任务。并在年初组织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各镇农办负责人和生产基地负责人召开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履行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确保青岛、即墨、各镇和各基地农产品质量管理部门能够上下同步,切实抓好全市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二是签订承诺书,推行垂直式监管制,深入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

今年年初,为了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能够更好地得到逐层落实,即墨市农业局与各镇农业部门及农产品生产基地签订了《即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责任单位包括了青岛蔬菜示范园、鳌福茶场和东颐锦禾蔬菜生产基地等基地在内的48个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安全承诺书》分为一式三份,由市农业局、镇农业部门和生产单位各存档一份,通过承诺书的有效形式对生产基地负责人实行安全承诺制,要求承诺单位必须规范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在安全承诺方面,要求农产品生产单位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通告》等相关规定,建立起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杜绝违规施用农业投入品的生产行为,坚决不允许使用甲胺磷等5中高毒农药以及其他禁限使用农药,同时建立生产记录档案,认真填写《青岛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记录手册》。保证农产品收获前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建立相关相关档案记录,确保产出的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

   三是抓好源头管理,组织安全生产,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

为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局组织检查人员和各镇农业部门联合开展生产基地监督检查,并要求生产基地负责人配合做好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先听取生产基地负责人关于基地的生产和管理情况汇报,了解和掌握生产基地是否建立了完整的基地管理制度,并将制度悬挂上墙;在生产过程中,是否采用操作技术规程,并在生产中加以落实;尤其是在用药环节中,能否杜绝使用违禁农药,禁止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切实以保证产品质量为原则。结合基地的汇报,再对基地进行现场查看,了解到生产基地基本上都能够实做到标准化管理和安全生产的要求,形成了管理有制度、生产有标准、质量有检测的管理模式,并能够及时完整地做好生产记录,特别是病虫害防治及施肥、用药等重要生产环节的详细记录,保证生产管理档案实行专柜保存,切实做到杜绝使用甲胺磷和辛硫磷等5种高毒高残留农药以及其它违禁农药的违规生产行为。检查整治过程中,共现场检查了移风店镇、刘家庄镇、段泊岚镇和金口镇等蔬菜生产基地340余个次,检查各式大棚3100余个,查阅和指导《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记录手册》4200余份。

   四是加强安全检测,严把质量关,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在抓好生产基地监管的同时,农业局采取抽检和基地自检相结合的检测模式,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一方面对生产基地进行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尤其是针对世博会等特殊时期和重点品种,做到出园产品每批检测到位,确保不出质量安全问题;另一方面监督指导企业开展基地自检,要求生产基地全面开展蔬菜产品自检,销售前必须自检,确保质量安全合格后方准许供货销售,不合格产品坚决不允许上市出售,并认真检查基地的自检记录是否及时完整。今年以来,共对移风店镇、鳌山卫镇和刘家庄镇等20个镇、办事处辖区内的生产基地和种植大户的农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测,共抽检黄瓜、芹菜和西红柿等蔬菜以及果茶样品710余批次,合格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