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交流---界首市五措施扎实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界首市五措施扎实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意见》、全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及阜农[2012]31号文件精神,界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能。

为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和监管能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意见》(皖政办〔2011〕63号)和阜农[201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成立了以界首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李磊为组长,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专门负责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

    明确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属公益性、非营利性公共服务机构,是基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能是:依法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指导、监督,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落实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咨询工作等。具体负责辖区内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指导,落实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产地准出管理和产品检测制度;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各项监管措施的督促落实;协助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质量安全认证、质量安全追溯,受理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工作;协助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调查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导乡村农资店开展规范经营活动;负责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二、提高技能,开展培训。为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界首市人民政府制定并下发了界首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方案,市农委制定了培训方案,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人员、村监管信息员培训纳入新型农民培训工程或其它农业项目培训内容,采取不同形式,对他们进行经常性培训。2012年4月25日,在市农委五楼会议室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内容重点是: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农业技术、检测技术、监管制度、案件调查等。提高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建立一支“懂法律、懂政策、懂技术、懂管理”的复合型监管服务队伍,切实做到业务精通、服务有效、指导有方、监管有力。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市农委统一制定各项制度,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乡镇监管人员和检测人员工作制度、学习培训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日常巡查制度、抽样检测制度、预警和事故报告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制度、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落实。

    四、完善基础设施。为提高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监管质量,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监管效益,市农委已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配备电脑(连接互联网)、打印机、照相机、巡查和抽样所必需的各种仪器设备。市农委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同时,紧紧抓住今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基本覆盖农业县(市、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乡镇的机遇,充分利用好项目资金,努力改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条件,全面提高监管水平。

    五、加强规范管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印发界首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政秘[2011]24号)文件精神,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界编[2012]9号),成立18个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并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挂牌。市农委统一为18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进行挂牌,统一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内容包括:主要职能、工作职责、规章制度、工作目标、检测流程图、监管人员名单、监管范围和基地分布图、监管网络图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单独建立基本监管档案,实行科学管理,把辖区内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的基本情况全部建档,100﹪纳入监管范围,认真做好日常巡查、监督检查、产品检测等活动记录,并将记录建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