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即墨市农业局
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接青岛市农委《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后,我局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根据通知所列工作内容,结合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研究制定了2013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具体内容如下:
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这一目标,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一、加强农业执法,保障农业投入品的合理安全使用
(一)严把农资主体准入关、强化源头监管。继续加强对农资生产企业的监管,强化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监督检查等制度,重点检查生产企业的生产记录和销售台账等内容,依法严肃查处在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使用违禁物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无证生产或擅自受托生产等违法行为。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生产经营档案,不断完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二)继续加强对蔬菜茶叶生产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管。加大对全市的蔬菜、茶叶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周边农资店全面监管。深入到田间地头、大棚温室认真查看蔬菜生产记录档案,督促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并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确保蔬菜的质量安全。检查的重点为:
1、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主要检查基地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档案纪录制度落实情况、生产过程中质量安全控制措施、产品销售纪录等。
2、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基地管理人员对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的认知程度、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等。
3、“三品”的包装是否符合要求,证书是否有效,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超期、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等。
(三)深化农资市场整顿。加强对辖区内的农资经营店巡查力度,重点整顿规范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继续抓好高毒农药及毒鼠强防范和清缴工作,克服麻痹大意思想,防止高毒农药及毒鼠强危害反弹。
(四)开展质量监督抽检。根据农业生产实际,有计划地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进行重点监测,提高监督抽检的针对性。健全监督抽检结果的通报、反馈和共享机制,及时发布农资消费警示信息,提高农资质量预警能力。实现质量抽检与依法查处的有效衔接,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及时立案查处,追溯制假售假源头;发现产品流入市场的,查清产品去向,依法采取责令停止销售等措施,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
(五)狠抓假劣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于案情重大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行为。使农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100%。并加大对制售假劣农资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六)全面开展专项行动,突出检查重点。种子监管重点:重点检查种子质量、生产经营证照、品种审定、包装标签、品种命名、转基因品种以及经营档案情况,全面清理不合格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严厉查处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标签不规范、未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等违法行为。
农药监管重点:继续开展“农药市场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强化监督抽查,稳步提升农药产品质量。以禁限用高毒农药、假冒伪劣农药为监管要点,清查收缴高毒农药,收缴的高毒农药环保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继续加强对农药“两项制度”的监管,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制度和高毒高残留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即:没有通过备案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未取得定点经营资质的任何单位,都不允许经营高毒农药。不间断对全市25个高毒高残留农药定点销售单位进行严格督查。对辖区内销售的农药,重点检查未备案而继续在市场销售的行为,发现一处,处理一处。力争实现高毒农药可追溯率100%,全市农药备案率达100%。
肥料监管重点:重点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和冲施肥料等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假冒伪造登记证、包装标识不合格等违法行为。加大肥料质量抽检力度,摸清全市肥料生产企业情况,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产品质量不合格和包装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七)完善打假协调机制。扩大信息交流与沟通,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提升整体监管效能。进一步完善农资打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整体联动优势,切实加强区域间和部门间的案情通报和案件移送工作。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重大案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面封堵,保证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查处。
(八)创新宣传服务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加大农资方面的宣传力度,在农资购买使用高峰期,组织力量深入到农村基层,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服务和指导,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科学安全生产的水平。积极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二、完善标准体系建设,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一)加快标准制修订进程。积极组织制定地方农业标准和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并在生产中认真贯彻执行。
(二)规范培育标准化生产基地,努力在基地提档次、扩规模、上水平上下功夫。发挥“三品一标”品牌优势,以生产企业、合作社和规模基地为实施载体,积极规范培育标准化高端农业生产基地。
(三)积极争取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创建和监管示范县的试点,推进农业标准化和监管责任落实。
三、实施品牌认证和推介,不断提高产品知名度
(一)积极组织参加“农产品品牌标准化技术进村入户”活动和“绿色青岛农产品质量品牌宣传月”活动,挖掘农产品质量品牌正面典型,集中力量在各级报刊和媒体进行大力宣传推介;组织“三品一标”农产品及名特优农产品参加青岛优秀农产品品牌展示会、加农业部和省农交会、绿色(有机)食品博览会。积极培育知名度高、市场竞争优势明显、产业带动力强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争取各级农业财政资金扶持,提升品牌价值和市场占有率。
(二)强化“三品一标”监管。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 4个。严格认证程序,提高认证门槛,严把认证质量审核关。加大对“三品一标”的日常监督检查。
四、创新监管方式,加大对农产品监管力度
(一)制定即墨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红名单”、“黑名单”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
(二)加强对“三品一标”认证产品的监管,建立退出机制。完善认证产品的产地、产品档案,切实加强对认证企业和认证产品动态监督管理。
(三)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逐步健全市、镇、基地三级监测制度,并制定年度监测计划,及时开展监测工作,以基地、种植户为重点,加大对生产过程的监督。
(四)配合做好农业部和省厅、青岛市开展例行监测、监督抽查、风险评估和质量普查工作。
(五)组织开展设施蔬菜、绿叶菜、韭菜、食用菌、茶叶、白菜、芹菜、果品等日常监测,对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巡回抽检,并突出重点季节、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的监测。全年抽检各类样品3000批次,同时,每月将农产品质量监测结果通过简报形式上报至市委、市府及人大、政协等主要领导,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透明度,
五、完善监管体系建设,推进科学监管
(一)不断补充和完善生产基地检测设备,逐步实现重点生产基地进行产品自检的目标,切实保证产品销售前的质量,进一步提升整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同时,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新建完善10处生产基地二维码农产品身份识别系统,逐步达到从生产、加工、贮存、包装、流通、销售整个链条的可追溯体系全覆盖,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有效追溯。
(二)推进镇(街道)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按照“有机构承担责任、有具体人员承担监管任务、有检测服务手段、有监测经费支撑”的要求,每个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明确2-3名人员具体负责监管工作。
七、完善应急机制,切实做好突发事件防控
(一)完善《即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针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际情况,将应急处置措施细化到各个单位、各个岗位。
(二)启动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组建即墨市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组。
(三)强化舆情监测。加强信息报送和信息沟通,并随时关注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动态,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做出反应、上报情况、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负面影响。
八、大力宣传培训,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通过在电视台开办专题栏目、举办专家讲座、开展典型报道、进行咨询服务、采取赶科技大集、发放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培训,促进无公害种植技术的推广,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提高消费者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知程度,强化全社会的农产品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共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浓厚氛围。
(一)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上报工作。安排专人收集、处理和报送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及时宣传工作动态。
(二)开展镇级监管人员培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业务管理水平。
(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培训,提高检测人员业务水平。
(四)积极组织检测人员参加部和省举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