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关于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工作方案

即墨市农关于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农业部及青岛市农委《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几年来,农业局坚持一手抓农业标准化生产,一手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全市累计认定“三品一标”(无公害

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基地30个,“三品一标”产品96个,“青岛市名特优农产品”4个。每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超过青岛

 

95%的规定,达到98%以上。

    但是,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目前还不健全,各镇、街道办事处还没有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该项工作职能大多在各镇农办(农业服务中心、蔬

 

菜站)承担,没有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在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管理、质量检测、安全督查、品牌认证、产地环境监管、检测人员培训等方面存在着很多不

 

利因素,制约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远远不能适应当前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立足现有、因地制宜”的原则,以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实际需求为出发点,以监管

 

服务职责正常履行、监管服务工作明确到位为检验标准,切实加强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队伍、条件、运行机制建设,全面提升镇级农产品质量安

 

全监管服务能力,为从生产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有效的支撑,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工作目标

在全市23个镇(街道办事处)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延伸监管触角、下移重心、整合资源、强化监管,构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统筹

 

市与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四、建设方式

(一)机构设置

方式一:在23个镇(街道办事处)设立“XXX镇(办事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人员数量根据各单位工作量确定,人员数量在3人(含)以下的,设站长1

 

名,人员数量在3人以上的,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

方式二:以23个镇(街道办事处)原有的农业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为依托,加挂“X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由各镇明确农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二)人员编制

人员编制由各镇根据实际情况,在现有在编人员中自行调节安排。

(三)工作职责

主要承担农民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各项监管措施的督促落实等任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定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

二是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推广农民群众看得懂、会使用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和操作规程,普及科学种植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

三是承担对种植过程的督导巡查工作,重点对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防禁用农药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

 

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

四是对产地农产品进行快速检验检测,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工作。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

 

事故的应急处理。完成上级农业主管部门和镇(办事处)政府交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五、建设计划

2011930日前,调查摸底各镇(办事处)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部门、人员、办公设施等有关情况。

20111230前,在移风店镇、七级镇、刘家庄镇、段泊岚镇、灵山镇、华山镇、店集镇、金口镇、田横镇、丰城镇、王村镇、岙山镇、温泉镇、龙泉镇、南

 

泉镇共15镇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任务。

2012330前,在环秀办事处、北安办事处、通济办事处、龙山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蓝村镇、普东镇、大信镇共8处镇(办事处)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站”建设任务。

 六、建设要求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成立后,要配备必要的工作条件:

一是每个工作站至少要有2-3名专业技术人员,2-3套速测仪器,1间检测用房,以及督导、巡查、抽样、办公的设施设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对于编制不足的,要通过实施“特岗计划”,引进大中专毕业生。

七、工作经费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人员基本支出和业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市、镇级财政公共预算,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