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菠菜良好农业操作规范
出口菠菜良好农业操作规范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记录保留 1
5 质量要求 1
6 基地选择与管理 2
7 栽培管理 2
8 生产投入品管理 3
9 水源管理 4
10 有害生物综合防治 4
11 收获及收获后处理 5
12 劳动保护 5
13 环境保护 5
14 产品编号 5
附录A 7
A.1 基地基本情况记录表 7
A.2 基地土壤化学成分、灌溉水质、空气质量检测结果表 7
A.3 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 8
A.4 基地种苗处理记录表 9
A.5 基地使用投入品表 10
A.6 农药质量检测结果表 11
A.7 基地人员档案表 11
A.8 剩余农药或清洗废液处理结果记录表 12
A.9 样品农药残留检测结果表 12
A.10 生产基地人员登记表 13
A.11 基地现存生物种类调查记录表 15
A.12 基地种苗处理记录表 16
附录B 17
附录C 18
C.1 出口日本、美国、韩国菠菜有害生物化学防治方案 18
C.2 出口欧盟菠菜有害生物化学防治方案 18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青岛市农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青岛市植物保护站、青岛亚是加食品有限公司、青岛顺昌食品有限公司、胶州市植物保护站、即墨市植物保护站、莱西市植物保护站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学武、王连刚、刘爱娜、郭鹤久、崔夕英、赵尧先、丁永青、陈振华、张锋。
当进口国菠菜质量安全标准发生变化,或需采用新的生产技术时,应由植物保护等有关专家及时修订本标准。
出口菠菜良好农业操作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菠菜良好农业操作规范的术语和定义、记录保留、质量要求、基地选择与管理、栽培管理、生产投入品管理、水源管理、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收获及收获后处理、劳动保护、环境保护、产品编号。
本标准适用于青岛市出口菠菜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6715.5 瓜菜作物种子 叶菜类
GB/T 18407.1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
NY/T 5089 无公害食品 菠菜
NY/T 5090 无公害食品 菠菜生产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药残留 pesticide residue
残留在农产品中的微量农药原体及其有毒代谢物和降解物的总称。
3.2
有害物质 malfeasance matter
对人、生物及环境具有毒害作用的硝酸盐、亚硝酸盐、磷酸盐、重金属等物质。
3.3
危害分析 hazard assessment
对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风险进行判断、评估。
3.4
有害生物 pest
危害植物或植物产品的病原微生物、害虫、杂草等生物。
3.5
IPM integrated pest management
有害生物综合管理。
3.6
安全间隔期 plant harvest interval (PHI)
最后一次施药到作物收获间隔的天数。
4 记录保留
种植者应保留菠菜各生产环节的原始记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记录应保留2年或更长时间。
5 质量要求
5.1 感官要求
应符合NY/T 5089的要求。
5.2 质量安全要求
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6 基地选择与管理
6.1 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
a) 影响菠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是土壤、灌溉水源、空气中的有害物质;
b) 关键控制点:土壤、灌溉水源、空气质量。
6.2 基地选择
a) 基地环境条件符合GB/T 18407.1的要求,并填写《基地基本情况记录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1的规定)。宜选择土质疏松、肥力较高、排灌方便、土层深厚的中性或微碱性,前2年~3年未种植非藜科作物的壤土地块;
b) 基地应远离工业“三废”排放、污染区域,连片面积宜在3hm2以上。
6.3 基地管理
6.3.1 环境监测
新建基地应由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检测,并进行风险评估。每2年~3年或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时,应及时进行检测,并填写《 基地土壤化学成分、灌溉水质、空气质量检测结果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2的规定)。
6.3.2 档案
每个菠菜生产地块(棚室)应建立独立、完整的生产记录档案。
6.3.3 工作室
基地应建有工作室,面积30m2以上。室内配备桌椅、资料橱等,水、电、通讯配套齐全,放置有关生产管理记录表册,张贴有关规章制度。
6.3.4 平面图
面积较大的生产基地应制作平面分布图,用来制定轮作计划和种植方案等,并贴挂于工作室内。
6.3.5 仓库
基地应建有专用仓库,临时存放施药器械和未用完的种子、农药、化肥等。仓库应符合安全、卫生、通风、避光等要求,内设货架,配备必要的农药配制量具、防护服、急救箱等,面积20m2以上。
6.3.6 盥洗室
基地应设有盥洗室,且清洁卫生。
6.3.7 废物收集设施
基地应设有农药空包装和垃圾等废物收集设施。
6.3.8 隔离防护
基地周围应建立隔离网、隔离带等,防止外源污染。
7 栽培管理
7.1 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
a) 影响菠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是肥料质量与用量、种子特性、土壤中的有害物质、灌溉水中重金属及微生物、栽培措施;
b) 关键控制点:肥料质量与用量,种子质量与播期,灌溉水质量与用量,栽培管理技术。
7.2 整地施肥
7.2.1 整地
耕地前,清除田间植株残体,带出田外集中处理,以降低有害生物基数。然后耕翻30cm以上,再旋耕1次~2次,整平耙实。
7.2.2 整畦
a) 平畦栽培:畦宽1.8m~2.0m,埂宽35cm;
b) 高畦栽培:畦宽30cm,畦高20cm。
7.2.3 基肥
a) 基肥施用应符合NY/T 5090的要求。基肥施用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3的规定);
b) 施用的农家肥应经过充分的沤制和腐熟,不得施用生活垃圾、工业废渣、污泥等。
7.3 播种
7.3.1 品种选择
客商有要求的,按照客商的要求选定品种。客商未指定栽培品种的,宜选用优质、抗病性强、适应性广、商品性好的品种。
7.3.2 种子质量
应符合GB 16715.5的要求。
7.3.3 播种时期
a)春季菠菜在4cm~6cm表层土壤解冻后,或日平均温度4℃~5℃时(2月中旬至4月上旬)即可播种;
b)秋季菠菜在8月中下旬至9月下旬播种;
c)越冬菠菜在日平均气温17℃~19℃时播种(10月至11月上旬),入冬前4片~6片叶为宜。
7.3.4 播种方法及播种量
播种多采用直播法,以撒播为主,也可条播或穴播。条播行距15cm~20cm,播种深度2cm~3cm。播前浇足水,播后保持土壤湿润。早春播种应覆盖地膜;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5的规定)。春、秋季菠菜播种量一般为1kg/667m2~1.5kg/667m2;越冬菠菜播种量一般为1.5 kg/667m2~2.5kg/667m2。
7.4 田间管理
7.4.1 春季菠菜田间管理
春季前期适当控水,后期加大浇水量,保持土壤湿润。一般播种3d~4d后浇第一遍水,二叶一心时浇第二遍水。3片~4片真叶时定苗(株距5cm~8cm,行距15cm~20cm),浇第三遍水,并结合浇水追肥,撒施尿素7kg/667m2~10kg/667m2。株高15cm左右时,结合浇水施尿素5kg/667m2~7kg/667m2,农用硫酸钾8kg/667m2~10kg/667m2。
7.4.2 秋季菠菜管理
秋季气温较高,播种后应轻浇、勤浇水,保持土壤湿润,降低土壤温度。一般播种3d~4d后浇第一遍水,二叶一心时浇第二遍水。2片真叶时定苗(株距5cm~8cm,行距15cm~20cm)。3片~4片真叶时,结合浇水追施尿素10kg/667m2~15kg/667m2。株高15cm左右时,结合浇水施尿素5kg/667m2~7kg/667m2农用硫酸钾8kg/667m2~10kg/667m2,并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3的规定)。
7.4.3 越冬菠菜田间管理
应符合NY/T 5090的要求。
8 生产投入品管理
8.1 农药采购与储藏
8.1.1 农药采购
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合格农药。不得采购下列农药:
a) 非法销售点销售的农药;
b) 无农药登记证的农药;
c) 无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的农药;
d) 无产品质量标准及合格证明的农药;
e) 无标签或标签内容不合格的农药;
f) 超过保质期的农药;
g) 进口国禁止使用的农药。
采购的农药应填写《 基地使用投入品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5的规定)和《农药质量检测结果记录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6的规定)。
8.1.2 农药储藏
农药应储藏于专用仓库。仓库应符合安全、卫生、防火、避光、防腐、通风良好等的安全条件要求,由专人负责保管,并配有急救药箱、配制量具等,入口处应贴有警示标志。
8.2 肥料采购与储藏
8.2.1 肥料采购
从正规渠道采购合格肥料。不得采购下列肥料:
a) 无产品质量标准及合格证明的肥料;
b) 非法销售点销售的肥料;
c) 超过保质期的肥料;
d) 进口国禁止施用的肥料。
采购的肥料应填写《基地使用投入品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5的规定)。
8.2.2 肥料储藏
肥料应妥善保存,放置于清洁、干燥的地方,与农药隔开存放,不得与苗木、新鲜农产品存放在一起。
9 水源管理
9.1 水质监测
每年应由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一次水质检测。
9.2 灌溉系统
a) 应有专用水源,如水井、储水池。水井井口应高出地面30cm,并配有防护设施;
b) 宜建立水源管理系统,如供水管道、再利用体系、灌溉设备等。
10 有害生物综合防治
10.1 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
a) 影响菠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是有害生物危害和农药残留;
b) 关键控制点:农药种类、质量、用量,防治适期,防治方法,安全间隔期,施药器械。
10.2 种植者
种植者应经过IPM技术培训,或在植保员指导下按照本标准进行有害生物的防治。植保员应获得国家植保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填写《基地人员档案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7的规定)。
10.3 防治措施
10.3.1 农业防治
宜选用抗病抗逆性强的优质、丰产品种。生产过程中要加强健身栽培,以预防病害发生。每2年~3年宜与非藜科作物进行一次轮作。
10.3.2 物理防治
10.3.2.1 黄板
设置涂有粘着剂的黄板诱杀蚜虫和潜叶蝇等。黄板规格30cm×20cm为宜,悬挂于植株上方10cm~15cm处,30块/667m2~40块/667m2。
10.3.2.2 防虫网
阻止蚜虫、潜叶蝇、甜菜夜蛾等害虫进入棚室危害,宜选用40目,丝径0.15cm的银灰色防虫网,直接罩在大棚骨架上,或搭水平棚架覆盖。
10.3.2.3 杀虫灯
诱杀甜菜夜蛾、地老虎、金龟子、蝼蛄等害虫,每2hm2~3hm2悬挂1盏杀虫灯(220V,15W),离地高度1.2m~1.5m。
10.3.2.4 银灰膜
驱避蚜虫、飞虱等害虫,棚内悬挂或棚外条状覆盖银灰色膜条。
10.3.3 生物防治
防治甜菜夜蛾,兼治小菜蛾,10.3%BT(15000IU/㎎)WG50g/667m2,兑水40kg~50kg,于卵孵化盛期喷雾,并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5的规定)。
10.3.4 化学防治
a) 针对不同时期的防治对象,选择适合的农药品种,适期用药,交替轮换使用。每种农药连续施用不宜超过3次。多种病虫混发时,宜混合用药。施药过程中,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有益生物的杀伤,避免对邻近作物产生药害,并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3的规定);
b) 用药方案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
10.4 施药器械
a) 对除草剂和进口国残留限量要求严格的农药,施药器械应专用。
b) 施药前,施药器械应确保洁净并校准。施药后,施药器械应清洗干净放置。
10.5 剩余药液处理
剩余药液和所用容器的残留洗液,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或将其喷洒到未施药的菠菜上或法规允许的休耕地中,并填写《剩余药液或清洗废液处理情况记录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8的规定)。
10.6 农药包装物处理
农药包装物不得重复使用、乱扔。农药空包装物应当清洗三次以上,并将冲洗液倒入喷雾器中。经彻底冲洗后的空包装物,将其压坏或刺破,必要时贴上标签。空的农药包装物在处置前应当安全存放。
11 收获及收获后处理
11.1 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
a) 影响菠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是清洗水、环境和包装物;
b) 关键控制点:清洗水卫生、环境卫生和包装物卫生。
11.2 收获
菠菜适宜生长期为45d~50d,应按照客商的要求适时采收。采收前,应对产品农药残留情况进行抽检,并填写《样品农药残留检测结果表》(应符合附录A.11的规定)。
11.3 清洗
加工前,菠菜应进行清洗。清洗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11.4 包装物
包装物应当妥善存放。再利用的包装物,应当保持洁净。
11.5 环境卫生
工作区应清洁卫生,附近设有盥洗室等卫生设施。
12 劳动保护
12.1 培训
凡使用、处理农业化学品的人员,以及所有操作危险或复杂设备的人员都应经过培训,并填写《基地人员档案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7的规定)、《生产基地人员登记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10的规定)。
12.2 施药保护
喷药时操作者应当穿着防护服。严禁吸烟、吃东西,喷完药立即用肥皂清洗皮肤裸露部位,换洗衣服。
12.3 警示
施药后,现场应当立即设立警示标志。其他工作现场和危险场所附近亦应当设立警示标志。潜在危险区的警示标志,应当设于入口处。
12.4 卫生
所有包装和贮藏场所,应当干净卫生,配备有防鼠等控制设施。
13 环境保护
制定野生生物保护管理方案,对野生生物和环境进行保护,并填写《基地现存生物种类调查记录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A.11的规定),将农事活动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14 产品编号
编号分两部分,共17位数。前一部分9位数,是生产加工企业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域编码和检疫卫生登记注册号码。后一部分8位数,是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编号。其中,1~4位是生产加工企业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域编码,5~9位是生产加工企业检疫卫生登记注册号码,10~13位是基地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域编码,14~17位是基地序列号。基地序列号由出口生产加工企业负责印制或标记。
示例:3702D0231—3702B012表示山东青岛地区第0231号检疫卫生登记企业,原料来源于3702B012出口生产基地。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A.1 基地基本情况记录表
应符合表A1的规定。
表 A1
基地名称 基地编号
基地地址 基地面积
基地负责人 电 话 基地建成时间
植保员姓名 资格证书号
灌溉水源
周围环境情况
前茬栽培主要作物
拟种植的主要作物
备 注
制表人: 制表日期:
A.2 基地土壤化学成分、灌溉水质、空气质量检测结果表
应符合表A2的规定。
表 A2
基地名称 基地编号
基地负责人 电 话
检测单位 检测日期
检测执行标准 检测报告编号
检 测 结 果
检 验 项 目 标 准 值 检 测 值 结 论
备 注
制表人: 制表日期:
A.3 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
应符合表A3的规定。
表 A3
基地名称: 基地编号: 基地负责人: 电话:
前 茬 作 物 作 物 品 种 播 种 时 间 播 种 量 ,Kg/667m2 株 行 距,cm
田 间 农 事 活 动 记 录
日 期 活 动 内 容 投 入 品 名 称 使用量 使 用 设 备 天 气 状 况 操作人 技术负责人
注:天气状况主要记载温度、风力、降水等。
A.4 基地种苗处理记录表
应符合表A4的规定。
表 A4
基地名称 基地编号
基地负责人 电 话
作物品种 操 作 人
防治对象
药 剂 处 理 情 况 记 录
药剂名称与剂型
生产厂家
处理方式 处理剂量
处理日期 操 作 人
温 水 浸 种
水 温 浸种时间
备 注
制表人: 制表日期:
A.5 基地使用投入品表
应符合表A5的规定。
表 A5
名称 生产厂家 登记国家 中国登记证号 登记作物 防治对象
制表人: 制表日期:
A.6 农药质量检测结果表
应符合表A6的规定。
表 A6
商 品 名 剂型含量
生产厂家 登记证号
采购单位 发票号码
检测单位 检测日期
检测执行标准 检测报告编号
检 测 结 果
检验项目 标 准 值 检 测 值 结 论
制表人: 制表日期:
A.7 基地人员档案表
应符合表A7的规定。
表 A7
姓 名 性 别 民族 照片
出生日期 职称/职务 电话
学 历 毕业学校
籍 贯 健康状况
住 址 参加工作时间
培训记录:
制表人: 制表日期:
A.8 剩余农药或清洗废液处理结果记录表
应符合表A8的规定。
表 A8
基地名称 基地编号
基地负责人 电 话
操 作 人 电 话
剩余农药/清洗废液名称 数 量
处理地点 处理日期
处理方式
备 注
制表人: 制表日期:
A.9 样品农药残留检测结果表
应符合表A9的规定。
表 A9
基地名称 基地编号
样品名称 基地负责人
检测单位 检测日期
检测执行标准 检测报告编号
检 测 结 果
检 验 项 目 标 准 值 检 测 值 结 论
备 注
制表人: 制表日期:
A.10 生产基地人员登记表
应符合表A10的规定。
表 A10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学 历 职称/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家庭住址 电 话 备 注
制表人: 制表日期:
A.11 基地现存生物种类调查记录表
应符合表A11的规定。
表 A11
调查单位: 调查负责人: 调查时间:
生物名称 学 名 分类地位 数 量
制表人: 制表日期:
A.12 基地种苗处理记录表
应符合表A4的规定。
表 A4
基地名称 基地编号
基地负责人 电 话
作物品种 操 作 人
防治对象
药 剂 处 理 情 况 记 录
药剂名称与剂型
生产厂家
处理方式 处理剂量
处理日期 操 作 人
温 水 浸 种
水 温 浸种时间
备 注
制表人: 制表日期: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菠菜有害生物防治用药安全间隔期及残留控制范围
表 B1
‰ 药品通用名 日 本 美 国 韩 国 欧 盟
安全间隔
(天) 残留控制范围
(mg/kg) 安全间隔
(天) 残留控制范围
(mg/kg) 安全间隔
(天) 残留控制范围
(mg/kg) 安全间隔
(天) 残留控制范围
(mg/kg)
3%除虫菊素CS pyrethrins 3 1 7 - 3 1 3 1
5%啶虫脒EC acetamiprid 3 5 7 3.5 15 - 15 -
25%噻虫嗪WG thiamethoxam 3 2 7 0.25 18 - 18 -
50%亚胺菌DF kresoxim-methyl 3 30 23 - 10 3 20 0.05
25%腈嘧菌酯SC azoxystrobin 5 5 3 30 28 - 28 0.05
10%虫螨腈SC chlorphenapyr 7 3 21 - 21 - 21 -
24%甲氧虫酰肼SC methoxyfenozide 3 10 3 30 21 - -
15%茚虫威SC indoxacarb 21 -
20%落灭津WP cyromazine 3 7 3 7 30 - 30 0.05
10.3%BTWG bacillus thuringiensis 21 0.01 豁免 21 - - -
注 1:农药残留控制范围是防治方案用药可控制的残留值,也是进口国规定的残留限量标准。
注 2:“-”无残留限量规定。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C.1 出口日本、美国、韩国菠菜有害生物化学防治方案
应符合表C1的规定。
表 C1
防治对象 防治适期 用药方案 兼治
蚜虫 5头/株 3%除虫菊素CS30g/667m2—5%啶虫脒EC25g~30g/667m2兑水喷雾,防治次数视发生情况而定,施药间隔7d~10d。 菜螟
粉虱
潜叶蝇 始见虫道 20%落灭津WP 30g/667 m2—25%噻虫嗪WG3g/667 m2兑水喷雾。防治次数视发生情况而定,施药间隔5d~7d。 菜螟
蚜虫
粉虱
霜霉病 发病初期 50%亚胺菌DF17g/667m2—25%腈嘧菌酯SC34g/667m2兑水喷雾,施药间隔7d~10d。 -
甜菜夜蛾 卵盛期 24%甲氧虫酰肼SC40ml/667m2-10.3%BT(15000IU/㎎)WG250g/667m2兑水喷雾。防治次数视发生情况而定,施药间隔7d。 菜螟
小菜蛾
C.2 出口欧盟菠菜有害生物化学防治方案
应符合表C2的规定。
表 C2
防治对象 防治适期 用药方案 兼治
蚜 虫 5头/株 3%除虫菊素CS30g/667m2—5%啶虫脒EC25g~30g/667m2兑水喷雾,防治次数视发生情况而定,施药间隔7d~10d。 菜螟
粉虱
潜叶蝇 始见虫道 20%落灭津WP 30g/667m2—25%噻虫嗪WG3g/667m2兑水喷雾。防治次数视发生情况而定,施药间隔5d~7d。 菜螟
蚜虫
粉虱
霜霉病 发病初 期 50%亚胺菌DF17g/667m2—25%腈嘧菌酯SC34g/667m2兑水喷雾,施药间隔7d~10d。 -
甜菜夜蛾 卵盛期 15%茚虫威SC10ml~20ml/667m2—10%虫螨腈SC30ml/667m2兑水喷雾。防治次数视发生情况而定,施药间隔10d。 菜螟
小菜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