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麻兰油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麻兰油桃的等级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划定在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范围内的油桃的生产、收购、运输、贮藏、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残留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855-2008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JJF 1070 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检测规则
NY/T 391-2000 绿色食品 环境产地技术条件
NY/T 844-2010 绿色食品 温带水果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11号《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产地环境要求
应符合NY/T 391-2000的规定。
3.2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批准的范围,见本标准附录A。
3.3 等级要求
麻兰油桃表面光滑,果色鲜艳美观,果肉脆甜可口,保护地栽培成熟早,三月中旬即可上市,麻兰油桃产品应符合NY/T 844-2010的规定,按油桃的外部形态分为一、二、三等并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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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 |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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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 |
a) 内在品质特别优良; b) 果实外观(形状、大小、色泽)具备固有品种特性; c) 果面无机械损伤; d) 果实直径不能小于 e) 机械伤、病虫害果率≤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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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a) 内在品质优良; b) 果实外观、形状、色泽,可有较少的缺陷(缺陷不大于0.5平方厘米); c) 果面无机械损伤; d) 果实直径不能小于 e) 机械伤、病虫害果率≤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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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a) 果柄处有轻微裂口; b) 果形变形程度不超过正常的 c) 果实直径不能小于 d) 机械伤、病虫害果率≤2.5%。 |
3.4 卫生指标
应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
3.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4 试验方法
4.1 等级检验
4.1.1 检验用具
卡尺。
4.1.2 检验方法
将抽取样品放入试验台上,检验形态、色泽、气味、腐烂、表皮皱缩、冻伤、机械伤、病虫害,对上述单项不符合该等级要求的麻兰油桃检出分别称重,并做出各项记录,按下式计算:
m1
X1(%)=
m
式中:
X1——单项不合格率,%;
m1——单项不合格质量,g;
m——样品的质量,g。
5 检验规则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与抽样
按GB/T 8855-2008的规定执行。
6.2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的产品方可交货。交收检验内容包括包装、标志、等级要求。
6.3 型式检验
6.3.1 正常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申请使用质量标志的产品;
b) 前后两次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c) 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6.3.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3.3、3.4的全部要求。
6.4 判断规则
6.4.1 无论交收检验或型式检验,一项指标检验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6.4.2 对包装、标志、等级要求限度不合格的产品,允许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后申请复检。卫生指标不得复验。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并按规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外包装应标明品名、产地、毛重、净重、包装或销售单位名称和地址、包装日期等内容。标志上的字迹应清晰、完整、准确。包装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7.2 包装
7.2.1 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包装,并符合GB/T 6543的要求。
7.2.2 麻兰油桃应按等级分别包装,也可按用户要求进行包装。
7.3 运输
麻兰油桃在运输过程中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并应做到轻装、轻卸、防止机械损伤;严防日晒、雨淋。
7.4 贮存
麻兰油桃应放在阴凉通风、清洁、卫生的地方,严防日晒、雨淋及有毒物质和病虫的危害。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麻兰油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麻兰油桃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为辖麻兰镇52个行政村、云山镇74个行政村、崔召镇55个行政村、张戈庄镇65个行政村。油桃种植面积8万亩,年总产量28万吨。地理坐标为东经120°04′09〞— 120°12′21〞,北纬36°41′20〞— 36°50′17〞,平均海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