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地理标志 旧店苹果

 

产品地理标志 旧店苹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旧店苹果商品果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农业部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批准保护的旧店苹果生产、检验与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GB/T 10651-2008  鲜苹果

GB/T 13607  苹果、柑橘包装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 391  绿色食品环境产地技术条件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不正常的外来水分

经雨淋或用水冲洗后表面残留的水分。果实从冷库或冷藏车内移出,由于温差轻微凝结水属正

常。

3.2  

果形指数

果实纵径长度与果实最大横径长度之比。

3.3  

光亮

指果实表皮蜡质层厚,表光良好。

3.4  

光洁

指果实表皮光滑, 表光较好。

3.5  

洁净

果实表面无尘土,无药物残留及其他外来污染物的污染。

3.6  

果实直径

指果实横向最大直径。

3.7  

小疵点

指分散的细小红斑点或梗洼处果表皮细密裂纹。

3.8  

日灼

也称烧伤、晒伤或日烧病,果实表面因受强日光照射形成的斑状。

3.9  

药斑

因喷洒农药在果面上残留的药斑或伤害。轻微药斑是指点粒细小、稀疏的斑点和不明显的轻微网

状薄层。

3.10  

蛀果

主要是指食心虫等害虫为害的果实。

3.11  

容许度

由于苹果在采后分级中可能存在疏忽,以及在采后处理和贮运中可能产生的品质变化,规定一个不低于等级质量的允许限度,称为容许度,用百分比表示。

4 保护范围

农业部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批准的范围,即山东省平度市辖祝沟镇、大田镇、云山镇、崔召镇、旧店镇277个行政村区域,见本标准附录A旧店苹果品种主要为红富士系列。产地环境应符合NY/T 391的规定。

5 质量要求

5.1 等级及感官指标

旧店苹果具有色泽鲜艳,发育充分,果香浓郁的特点。根据果实外观评价,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共三个等级,见表1

表1 旧店苹果的等级及感官指标

等级

特级

一级

二级

基本要求

果实发育充分,没有不正常的外来水分,具有适于市场和贮存要求的成熟度,果面光洁平滑,果形端正,无蛀果、病害和裂果果形指数0.951

果形

具有品种特征,端正,

果形指数≥0.85

具有品种特征,端正,

果形指数0.800.85

(不含0.85)。

稍有缺陷,但不畸形

色泽

鲜红到深红色,着色均匀,集中着色面90%以上。

鲜红到深红色,着色均匀,集中着色面80%90%

鲜红到深红色,集中着色面70%80%

光洁度

光亮

光洁

洁净

果梗

完整

果实大小

小型

175g220g或 果实直径70mm75mm

中型

220g280g或 果实直径75mm85mm

大型

280g或果实直径85mm以上。

果面缺陷

小疵点

允许小疵点。小红点和裂纹的数量总数不超过5

允许小疵点。小红点和风裂纹的数量总量不超过10

碰压伤

允许轻微碰压伤,果皮不变褐,面积不超过0.5cm²

磨伤

允许轻微磨擦伤1,面积不超过0.5cm²

药斑

允许轻微薄层,面积不超过1.0cm²

日灼

允许轻微日灼,面积不超过1.0cm²

雹伤

允许轻微雹伤,面积不超过0.4cm²

虫伤

允许轻微虫伤,面积不超过0.5cm²

备注

 

 

以上允许缺陷果不得超过2

注1:邻组果:特级果容许度不超过3%,一级果容许度不超过5%,二级果容许度不超过8%。不得有隔级果。

注2:总不合格果:特级果不超过4%,一级果、二级果均不得超过8%

注3:腐烂果:各级果均不得有腐烂果。

5.2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旧店苹果理化指标

    

特级

一级

二级

果实硬度kgf/cm2             

8.60

8.60

8.60

可溶性固形物,%       

13.5

13.0

12.5

5.3 生指标

应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

5.4 容许度

应符合GB/T 10651-2008中第5章的规定。

5.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等级及感官指标

6.1.1 等级指标

GB 10651-2008附录C的规定进行。

6.1.2 感官指标

当一个果实存在多项缺陷时只记录其中最主要的一项。单项不合格果的百分率按公式(1)计算。

各单项不合格果的百分率之和即为总的不合格果百分率。

对上述单项不符合该等级要求的旧店苹果检出分别称重,并做出各项记录,按公式(1)计算:

                                 m1

X1(%)=        100………………………………………………(1)

                                 m

式中:

X1——单项不合格率,%

m1——单项不合格质量,g

m——样品的质量,g

6.2 理化指标

GB 10651-2008中附录C的规定进行。

6.3 卫生指标

GB 10651-2008中附录C的规定进行。

6.4 容许度

GB/T 10651-20085.4的规定进行。

6.5 净含量

JJF 1070的规定进行计量。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与抽样

同生产基地、同等级、同采收期、同包装日期的苹果为一个检验批次。GB/T 8855的规定进行抽样。

7.2 交收检验

每批次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合格后方可交收。检验内容为本标准第5章的全部要求。

7.3 判定规则

检验中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对包装、标志、标签、等级要求限度不合格的产品,允许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后申请复检。卫生指标不得复验。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并按规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外包装应标明品名、产地、毛重、净重、包装或销售单位名称和地址、包装日期等内容。标志上的字迹应清晰、完整、准确。包装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8.2 包装

选用瓦楞纸箱为包装容器,其技术要求应符合GB/T 13607的规定。包装容器内不得有枝、叶、砂、石、尘土及其它异物。内包装材料应新而洁净、无异味,且不会对果实造成伤害和污染。同一包装件中的横径差异不得超过5mm。各包装件的表层苹果在大小、色泽等方面均应代表整个包装件的质量情况。

8.3 运输

旧店苹果在运输过程中,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装卸时轻拿轻放。待运时,应批次分明、堆码整齐、环境清洁、通风良好。严禁烈日曝晒、雨淋。注意防冻、放热、缩短待运时间。

8.4 贮存

优质旧店苹果应在清洁、卫生的仓库中,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合存放。不得使用有损优质旧店苹果质量的保鲜试剂和材料。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旧店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旧店苹果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为辖旧店镇61个行政村,大田镇62个行政村,祝沟镇56个行政村,崔召镇55个行政村,云山镇804省道以北43个行政村。苹果种植面积约12万亩,年产苹果2亿公斤。地理坐标为北纬364785〞至37236〞,东经1195907〞至120759〞,海拔74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