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地理标志 仁兆蒜薹

DB

青岛市地方标准

DB3702/T 2002012

 

 

 

农产品地理标志 仁兆蒜薹

图1 2012 12 30发布

2013 01 30实施

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产品地理标志 仁兆蒜薹

1 范围

本规定了仁兆蒜薹的术语、保护范围、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于农业部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批准保护的仁兆蒜薹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GB/T 8867  蒜薹简易气调冷藏技术

NY/T 391  绿色食品环境产地技术条件

NY 5001-2007  无公害食品 葱蒜类蔬

JJF 1070  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检测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蒜薹

是大蒜的花薹,包括花茎(薹茎)和总苞(薹苞)两部分。薹苞是大蒜花茎顶端的总苞,内含发育不全的花序。

3.2  

薹茎长度

从商品蒜薹的茎基部末端量起,到薹苞下端的圆柱形花茎的长度。

3.3  

质地脆嫩

蒜薹品质脆嫩,能速断,断面光滑。

3.4  

成熟适度

在生长过程中,当蒜薹的花轴向一旁弯曲打钩时,总苞变白为成熟适度。

3.5  

划薹

采收时因用工具划破叶鞘而抽出的蒜薹。

3.6  

明显病害损伤

指病害损伤的程度。蒜薹表面部分被损伤,伤面有明显病斑或凹陷。

3.7  

严重病害损伤

指病害损伤的程度。蒜薹表面的凹陷、病斑较普遍,划、压、挤、擦造成的蒜薹破裂、折断等严重现象影响食用。

3.8  

畸形

指蒜薹薹茎短于薹苞或多薹苞。一级内不得超过0.5%(以重量计),二级内不得超过1%(以重量计)。

3.9  

杂质

混入蒜薹商品中的大蒜叶片、叶鞘及其它的夹杂物。一级内不得超过0.5%(以重量计),二级内不得超过1%(以重量计)。

3.10  

不合格率

不合格样品的总重量与所取样品总重量之比。

4 保护范围

农业部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批准的范围,即平度市仁兆镇、古岘镇、郭庄镇和张戈庄镇145个行政村区域,见本标准附录A产地环境应符合NY/T 391的规定。

5 质量要求

5.1 等级规格

仁兆蒜薹具有蒜薹细长,色泽嫩绿,品质风味好,不萎缩糠心,苔苞绿色,不膨大,耐储藏的特点。蒜薹按其质地鲜嫩、粗细长短、成熟度等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各级规格须符合表1中的规定。

 

表1 等级规格

等级

   

限度(以重量计)

特级

1.质地脆嫩,色泽鲜绿,成熟适度,不萎缩糠心,整洁均匀。

2.无虫害、损伤、划薹、杂质、病斑、畸形、霉烂等现象。

3.蒜薹嫩茎粗细均匀,长度35cm(苔苞下)。

4.扎成0.51.0kg的小捆。

每批样品不合格率不得超过1%

一级

1.质地脆嫩,色泽鲜绿,成熟适度,不萎缩糠心,薹茎基部无老化。薹苞绿色,不膨大,不坏死,允许顶尖稍有黄色。

2.无明显的病虫害、损伤、斑点、划薹、畸形、腐烂等现象。

3.薹茎粗细均匀,长度30cm(苔苞下)。

4.扎成0.51.0kg的小捆。

每批样品不合格率不得超过10%

二级

1.质地脆嫩,色泽淡绿,不脱水萎缩,薹茎基部无老化。薹苞稍大,允许顶尖发黄或干枯,但不开散。

2.无严重病虫害、斑点、损伤、腐烂、杂质等现象。

3.薹茎长度20cm(苔苞下)。

4.扎成0.51.0kg的小捆。

每批样品不合格率不得超过10%

5.2 卫生指标

NY 5001-2007GB 2762GB 2763的规定。

5.3 净含量

JJF 1070的规定进行计量。

6 试验方法

6.1 等级规格

6.1.1 将抽取的样品逐件称重,每件重量需与包装标志地重量一致。再取出蒜薹,平摊于检验台上,先进行感官鉴定,再进行测量、称重。

6.1.2 用目测及折、捏等感官鉴定质地脆嫩、病损、成熟度和整齐度。其重量、长度等需用仪器或工具检测。凡检验不符合各项规格要求者作降级处理。计算不合格品的百分率,保留小数点后的一位数。

计算公式:                       m1

X1(%)=        100………………………………………………(1)

                                 m

式中:

X1——单项不合格率,%

m1——单项不合格质量,g

m——样品的质量,g

6.2 卫生指标

NY 5001-20074.2GB 2762GB 2763的规定进行。

6.3 净含量

JJF 1070的规定进行计量。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与抽样

同产地、同批次、同等级的蒜薹作为一个检验批次。每批次按表2所列数量随机抽样。待检样品应将随机抽样的件数混合后取1kg3kg凡报验单与货物不符,等级混淆不清,应由交售单位整理后再行抽样。

表2  

报 验 数 量

抽 样 数 量(kg

≤100

101300

301500

5011000

1000

5

7

9

10

15(最低限度)

7.2 交收检验

每批次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合格后方可交收。检验内容为本标准第4章的全部要求。

7.3 判定规则

每批受检样品抽样检验时,对包装、标志、等级要求限度不合格的产品,允许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后申请复检。卫生指标不得复验。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8.1.1 蒜薹采收后应及时挑选、分级、打捆,装入塑料箱、纸箱等包装容器。每件包装重量不得超过20kg

8.1.2 包装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应标明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重量(毛重、净重)、产地、生产者编号、采摘日期等。标志上的字迹应清晰、完整、准确。

8.2 包装

包装应符合GB 8868的规定

8.3 运输

短途运输(运距约在500km以下的运输),严禁烈日灼晒或雨淋;长途运输(运距在500km以上的运输),要在低温01条件下运输,并注意防冻、防热、防污染。

8.4 贮存

收购、待运和运输要尽量缩短时间,临时存放需在阴凉通风处加以苫盖,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20mm。长期贮藏,应符合GB/T 8867的规定。应贮藏在阴凉通风、温湿度适宜的常温车、冷库或空调库中。严禁与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混存混藏。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仁兆蒜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仁兆蒜薹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为为辖仁兆镇91个行政村,古岘镇40个行政村,郭庄镇5个行政村,张戈庄镇9个行政村,大蒜种植面积约13万亩,年产蒜薹10万吨。地理坐标为北纬363516.9〞至36488.5〞,东经1200535.5〞至1201657.3〞,平均海拔42

仁兆蒜薹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为为辖仁兆镇91个行政村,古岘镇40个行政村,郭庄镇5个行政村,张戈庄镇9个行政村,大蒜种植面积约13万亩,年产蒜薹10万吨。地理坐标为北纬363516.9〞至36488.5〞,东经1200535.5〞至1201657.3〞,平均海拔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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