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崂山、黄岛、城阳区及五市农业(林、发)局:

近期,多家媒体相继报道了“问题明胶”、“立顿茶”等事件,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这些事件的发生,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漏洞。为此,我们要举一反三,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依法加强监管责任。现就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  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农业生产马上就要进入夏季,保证高温高湿季节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任务非常繁重。各区市要根据当前农产品生产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充分认识到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真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  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根据青岛市《关于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通知》(青农委发[2012]26号)要求,今年重点进行蔬菜水果茶叶禁限用高毒农药和农资打假的专项整治,各区市要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的“三品一标”生产基地、种植大户等进行一次全面抽检,对农药市场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对抽检中出现的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

三、加强科学合理用药技术指导

     各区市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专家深入生产第一线,对各类标准化和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进行技术指导,帮助他们按照技术规程进行操作,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坚决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建立良好生产管理档案,搞好生产记录,实现标准化生产。

四、严格把好农产品准出关

     各区市在加强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监管的基础上,要严格把好产地准出关。要加强对标准化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的指导监督和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农药间隔期和产品收获上市前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相关规定,不合格的产品绝对不能收获上市。

五、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各区市都要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确定分管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真正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有人管、有人问,出了问题有人负责。要密切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和社会舆情,提高政治敏感性,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现有关信息,要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要注重正确引导舆论,消除社会隐患,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权益。

各区市于525日前将本通知落实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农委质监处。(联系人:阮桂丽,联系电话:85915606,电子邮箱:ncpzgc@163.com

 

 

 

一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