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质量督导检查和获证产品专项检查的通知

附件下载: 附表1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质量督导检查评定表.doc 附表2 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专项检查表.doc 附表3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质量督导检查和获证产品专项检查工作安排.doc

农质安函[2012]1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为切实维护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公信力,确保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农业部《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方案》的有关工作部署,部中心决定在全国开展2012年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质量督导检查和获证产品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方案予以印发,请相关省份认真做好受检准备,积极配合督导检查组开展工作。

  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质量督导检查和获证产品专项检查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处和监督处联系。

  审核处联系人:温少辉、龚娅萍;联系电话:010-62191437;电子信箱:shc@aqsc.gov.cn

  监督处联系人:盛松华、杨玲;联系电话:010-62131998;电子信箱:yanglin@agri.gov.cn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2012年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质量督导检查  和获证产品专项检查方案

  为确保2012年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质量督导检查和获证产品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强化申报企业责任意识,完善认证审查制度。实现申报单位100%落实内检员制度,100%达到生产有规程、过程有记录;实现100%现场检查,确保认证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增强获证单位自律行为,全面提升证后监管能力。实现获证单位100%签订承诺书,增强获证单位标志使用积极性和规范性。有效落实证后监管各项制度,强化不合格产品退出机制并对外公告。

  二、工作内容:

  (一)认证工作质量督导检查工作内容

  1.工作机构认证审查工作情况。抽查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认证材料、现场检查及认证审查记录,对照审查规范和工作时限规定作出符合性评定。

  2.申报单位质量管理情况。现场检查认证申报单位标准化生产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对照申报材料和相关规定作出符合性评定。

  3.重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申报企业签订保证质量和规范使用标志的承诺书和内检员制度情况及检查员责任书签订情况。

  (二)获证产品专项检查工作内容

  1.获证单位质量控制情况。对获证单位生产情况实施全程检查,重点检查产地区域范围及环境质量、生产规程制定和落实、生产记录执行和保存、投入品存放与使用及内检员职责落实等情况。

  2.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情况。检查获证单位规范使用标志承诺落实情况,查阅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记录;检查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超市中标称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品标志使用情况,集中力量查处标志与实物不符、标志与证书不符、擅自转让或买卖标志、伪造或冒用标志等行为。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方式:部中心抽调有关人员组成5个督导检查组进行检查,每组负责2个省,检查时间一周。每个检查组由4名成员组成,包括部中心、分中心和省级工作机构的相关人员。

  (二)检查范围:督导检查组对10个省份进行质量督导检查和证后专项检查。在各被检省份随机抽取2家已通过初审的企业、2家获证单位开展实地检查,受检单位必须涵盖种植、畜牧、渔业三个行业;检查结果分别填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质量督导检查评定表》、《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专项检查表》。同时选取1-2家农产品批发市场(或超市)开展标志使用情况检查,不规范用标行为需拍照并记录具体情况。

  (三)时间安排:

  1.7月31前,完成质量督导检查工作部署;

  2.8月至9月上旬,完成实地督导检查工作,提交督导检查工作报告;

  3.9月中旬,完成督导检查组工作总结。

  附表:1.《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质量督导检查评定表》

   2.《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专项检查表》

   3.《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质量督导检查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