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情况的汇报

关于建立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情况的汇报

 

建设依据

(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创新管理体制,提高人员素质,力争三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

(二)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年底前,在全国普遍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

  (三)《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农质发[2011]7号)明确提出:“今年务必完成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任务。”

   (四)201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提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出台了新政策,特别是“一个衔接、两个覆盖、特岗计划”等政策含金量高,必将有力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农产品监管机构建设。

(五)省农业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鲁农质监字〔201131号)对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建设要求。

根据农业部总体工作部署和省农厅建设要求,结合我市基层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现状,年初我委提出“青岛市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设立方案”,即在全市跨镇建立由各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直管的集农技推广、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区域站,承担种植业管理职能。

二、建设意义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直接面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农产品生产源头把关和质量控制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乡镇监管机构主要承担农民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各项监管措施的督促落实等任务,是农产品安全生产的有效保证,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近年来,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现有的镇(涉农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农办承担了大量的基层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由于受机构职能所限,开展这项工作缺乏必要的经费和手段,严重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建设现状

2012年初,青岛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见》,提出2012年上半年完成乡镇(街道)撤并工作。结合乡镇撤兵工作方案,我委相应调整了镇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方案,拟依托新的基层行政机关的设立,同步建立相应的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按照科学合理、集中力量、划片定点的原则,依据我市种植业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方向,撤消现有的121处镇级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的种植业管理职能,在全市建立50处(与并镇后的行政区划一致)集农技推广、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区域站,承担种植业管理职能。

由于我市乡镇撤并工作有所调整,改在局部地区进行试点建设。为保证农业部确定的“年底前所有涉农乡镇全部完成监管机构机构建设的硬任务”,我委及时调整年初镇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工作思路,在时间紧、任务急的情况下,结合本地实际,“加挂牌子”,采取在镇(街道)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加挂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机构牌子的方式实行联行建设,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最近,农业部和省编办的意见是,乡镇监管机构的成立必须由县编办或县政府发文,否则视作无效。在2012省委组织部制定的对各市党委、政府的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体系中,将“食品安全基层监管体系建成率”列入了“政府管理考核指标”内容,并要求必须现场查看“编制部门的正式批复文件和有关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这个要求比农业部和省编办的要求更高一些。

四、建设必要性

农业部在下发《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农质发[2011]7号)后,进一步加强督促:一是建立通报制度,每月把建设进度排名通报各地,并致函给领导政府。二是与项目挂钩,把乡镇机构建设情况与质检中心项目挂钩,任务完成不好的,明年重新考虑质检项目的分配。三是实行量化考核,把乡镇机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对省市的考核指标,占考核总分的20%。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对建设薄弱、进度慢的地方进行挂牌督导。

6月份,全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现场交流会在湖南常德举行,陈晓华副部长明确指出,“这项工作是一个硬任务,没有商量的余地,必须全力以赴”。同时通报了全国各省市建设情况,全国已有50%的乡镇建立了机构,落实专职和兼职监管人员3万名。从10月份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会议通报情况来看,除我市外,全省其他16市的所有农业乡镇(街道办事处),已经全部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组建和挂牌任务。

今年年底,乡镇监管机构建设工作要面临着三次考核。一是省厅对各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量化考核,在省厅的考核方案中,乡镇监管机构建设占的分值是最高的一项。二是农业部对我省的绩效管理延伸考核。农业部制定的《2012年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也把乡镇监管机构建设作为了一项重要指标。三是上面提到的省委组织部对各市党委、政府的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这二次考核,都需要现场抽查,都需要查看正式批复文件。

时至10月底,我市乡镇机构建设工作重新布局,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恳请市编办给予大力支持。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

                           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