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2013年标准化 高端农业生产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

 

青岛农业委员会

 

关于印发《青岛市2013标准化

高端农业生产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农业(林、发)局:

现将《青岛市2013标准化高端农业生产基地建设方案》印发你们,请按要求落实各项工作。

 

 

 

 

 

              201372

 

 

 

 

 

 

青岛市2013标准化

高端农业生产基地建设方案

 

根据市政府《关于实施现代农业十大工程的意见》(青政发【20132号)文件要求,以高端高质高效农业为发展方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大力推进标准化高端农业生产基地建设,构建农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典范。特制定青岛市标准化高端农业生产基地(以下简称“高端基地”)建设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立足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局,围绕《2013年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品牌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重点加大标准化高端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实现农产品生产的源头控制和过程管理的有效结合,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目标

围绕今年我市现代农业园区项目建设,年内,在现代农业园区内建立市级高端标准化农业生产基地60处。其中,平度市和莱西市各承担12处,即墨市、胶州市和黄岛区各承担10处,崂山区、城阳区和开发区各承担2处。

三、建设内容

重点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以开展农业标准化技术的集成转化、宣传培训为主要内容,辅以全过程质量控制、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立、品牌培育等,进行以下内容建设:

(一)明确管理主体。经营主体必须为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法人实体,且通过土地租赁或与基地村、农户签订种植合同形式,形成利益共同体。

(二)产品种植规模化。产品种植面积原则上粮油作物不少于5000亩、蔬菜不少于500亩、设施蔬菜集中连片棚内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食用菌不少于500平方米、茶叶不少于100亩、果品不少于300亩(企业自有基地或出口原料基地面积可适当放宽)。

(三)生态环境良好。高端基地及周边区域农业生态环境良好,产地环境条件最低应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相关产地环境标准,并与可能形成污染的非示范区域建立不少于8米以上的缓冲带。

(四)生产技术培训。高端基地要依照相关标准制定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技术和管理规程,并将规程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操作手册、明白纸,印发到每一个种植农户。按照每百亩基地最少一名的比例配备相应技术人员,对种植农户进行包括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等内容的培训,每年至少2次。

(五)推行绿色防控。高端基地应积极推广杀虫灯、粘虫版等物理防治病虫害技术、高效低残毒农药使用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等先进的农业标准生产技术,推行优质农产品生产。

(六)生产管理规范。高端基地管理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供种、统一用肥、统一用药、统一技术服务的“五统一”管理模式。基地种植的农作物应当优先使用优良品种;基地应建立农业投入品(种子、农药、化肥)的购进、使用、保管登记制度,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及市场营销管理档案、质量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二年以上。基地严禁购进和使用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

(七)严格产品检测。高端基地产品纳入省、市两级检测范畴,基地建立农残检测点,并配备1-2名经过上岗培训的检测人员,对生产过程实行常规农残检测。基地必须为以上检测结果建立档案并妥善保存一年以上。

(八)追溯制度健全。高端基地档案建立及完善率要达到100%。建立二维QR码农产品身份识别系统,并与市级平台有效对接,生产管理信息及时上传,规范打印产品追溯码,实行产品贴码上市,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

(九)注重品牌培育。高端基地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并通过其中一种认证。产品有注册商标,注重品牌的宣传,积极参加各种展会,与国内外大型连锁超市、企事业单位、高校等消费团体的产销对接和设立专柜,树立品牌形象

通过以上内容建设,高端基地农产品生产主要环节标准应用覆盖率、标准入户培训率、标准简明手册入户率、农业投入品使用和农业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做到三有:有专门的档案柜、有规范的记录手册、有专人登记)、产品商标注册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率均达到100%;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产品优质率90%以上;粮食、油料商品率不低于50%,蔬菜(含食用菌)、果品商品率不低于80%,茶叶商品率不低于90%

四、进度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区、市要抓紧制定本区(市)高端基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建设内容,强化技术服务,以高出各区市规定数量20%(不足往上取整)的标准确定高端基地建设单位名单,并于2013710日前报市农委质监处。

(二)组织实施。7月份开始,各区市组织高端基地建设单位开展项目建设,切实加强对高端基地建设的管理、指导和监督,确保高端基地各项建设内容落到实处。并于每月20日前,将建设进展情况报市农委质监处。

(四)培训指导。8-10月份,市和区市两级要组建专家指导组,制定技术方案,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与高端基地进行对接,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解决高端基地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五)组织验收。11月,市农委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高端基地建设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60处高端基地名单并授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农业局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高端基地建设的规划布局、技术指导、验收和管理等工作,确定工作联系人,便于工作衔接和协调。

(二)建立扶持机制。争取把标准化高端农业生产基地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年度项目计划,并在农业综合开发、品牌建设、现代园区等项目实施中优先考虑。同时,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外来资本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和多渠道投资的格局。

(三)完善技术保障。依托现有农技推广队伍、检测力量和质量认证机构的人力资源,进一步强化专家对应基地技术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实施,为高端基地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市、县两级农业技术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基地的技术指导,责任到人,服务到位,以推进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强化监督管理。一是按照坚持标准、严格质量的要求,在高端基地建设中,建立配套的质量管理和验收标准体系。二是定期抽检,动态管理。要定期对高端基地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对高端基地产品及其生产环境定期进行化验检测,定期发布检测公告,凡不符合标准、产品抽检出问题的一律取消其“青岛市标准化高端农业生产基地”名称资格,以提高高端基地的产品质量和信誉度。三是强化社会监督。经市农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挂牌并在新闻媒体公布,充分发挥社会和媒体监督作用。

各区市建设机构及联系人请于78日报市农委(联系人:赵爱鸿;电话:81707671;邮箱:ncpz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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