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

关于印发《青岛市2012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崂山、黄岛、城阳区及五市农业(林、发)局,委属相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农质发〔20123号)要求,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质〔201214号)的部署与安排,我委决定今年在全市开展“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现将《青岛市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青岛市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一二年四月九日

  

 

附件:

 

青岛市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质〔201214号)要求,结合我市“三品一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三品一标”相关管理规定,以“着力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不断提升品牌公信力,确保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主题,严格生产管理、产品认证、质量监督和证后监管,强化退出机制,加强品牌宣传,推动“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提升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实现获证单位100%签订承诺书,100%落实内检员制度,100%落实生产技术规程、100%建立规范科学的生产记录。

  (二)进一步完善认证制度,确保“三品一标”认证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检查员、监管员、核查员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机构的风险意识,检查员、监管员、核查员100%签订责任书。

  (三)加大证后监管力度,确保认证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强化不合格产品退出机制并对外公告。

  (四)提高规范使用标志水平。对伪造、冒用、超范围、过期使用标志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三品一标”的公众认知度和美誉度大幅提高。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生产控制,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以强化获证单位质量责任为核心,以促进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对获证单位的生产指导和监管。强化获证单位技术培训,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标准化生产水平。加强生产指导,督促获证单位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档案记录,落实标准化生产管理措施。推行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自律公约,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市级“三品一标”工作机构与各区、市工作机构签订“三品一标”质量安全责任书;区、市“三品一标”工作机构与辖区所有获证单位签订向社会保证质量和规范使用标志的承诺书;各区、市“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应当督促获证单位切实履行承诺,建立获证单位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管理。

  (二)强化认证审核把关,提升认证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按照“从严从紧,积极稳妥”的原则,严把产品认证准入门槛,严格认证程序,确保认证工作质量。加快建立和完善认证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现场检查规范,把住认证审核关键控制点,提高检查员现场检查的审核能力。强化检查员注册管理,建立检查员责任考核机制。强化对现场检查工作符合性和有效性的抽查,确保现场检查质量。对风险高质量安全隐患大的“三品一标”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必须由市级机构检查员进行检查;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原则上由区市工作机构组织完成,市级加大抽检力度。

  (三)强化证后监管,提升品牌公信力。要按照“产品质量可靠、使用标志规范”的目标,加强“三品一标”证后监管。一是获证单位自查和机构督查相结合,获证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自查活动,提高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能力;“三品一标”工作机构要加强对获证单位的实地督查,重点检查获证单位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操作、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包装标识、标志使用和质量追溯管理的相关制度落实情况。二是加大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建立“三品一标”监督抽查制度,将“三品一标”产品全部纳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范围,加大抽检比例和频率。三是开展市场跟踪检查,突出大中超市、批发市场等经营主体,全市跟踪检查的经营单位不少于20家,重点检查“三品一标”标志使用情况和假冒行为。标志使用不规范产品,限期整改;过期使用标志或超范围使用标志产品,依法查处;假冒产品,严厉打击。四是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对在执法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检中判定不符合“三品一标”标准和要求的,一律按要求上报农业部撤销证书,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告。五是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市、区市两级“三品一标”工作机构明确人员负责举报、投诉事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四、活动安排

  (一)4月上旬,启动“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

  (二)4-6月,开展“三品一标”产品专项跟踪抽检、市场监察及综合检查活动。

(三)5-8月,开展农业系统管理机构技术培训,指导各区市开展技术培训。组成“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工作质量督导检查组,对各区市的认证现场检查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对“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工作督导核查。

(四)7-10月,组织开展全市获证产品专项检查。对全市“三品一标”获证单位和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对部分获证产品进行抽检;组织绿色食品企业年检。

  (五)11月,组织“三品一标”企业参与农业部2012年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展示全市“三品一标”成果,促进“三品一标”发展和市场贸易。

  (六)12月,对全市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进行总结,并对各区市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组织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目前,“三品一标”已由相对注重发展规模进入更加注重发展质量的新时期,由树立品牌进入提升品牌的新阶段。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刻认识“三品一标”品牌提升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将“三品一标”品牌提升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来抓。市农委成立了由分管主任任组长的“三品一标”品牌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全市“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的实施,各区市农业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地区“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各项工作的实施。

(二)狠抓监督落实。各区市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各区市要充分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和农业综合执法力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区市实施方案于420日前报送市农委质监处 。

(三)强化沟通宣传。各区市要指定专人负责提升行动的进展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从4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向市农委质监处报送一次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同时,对“三品一标”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重大进展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

  联系人:赵爱鸿;电话:85915603;传真:80798766;电子邮箱:ncpzgc@163.com

  附件:青岛市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二年四月九日

 

 

 

 

 

 

 

青岛市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娄凯军   市农委副主任

  员:牟京秋   市农委农产品质量监管处处长

     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马秀珍   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主任

苗在京   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业务室主任

赵爱鸿   市农委农产品质量监管处科员

阮桂丽   市农委农产品质量监管处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