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绿色食品统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地绿办(中心):

    为了规范和加强绿色食品统计工作,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绿色食品事业发展的状况,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服务于绿色食品事业发展的功能作用,中心依据国家和农业部现行的有关统计工作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绿色食品工作实际,并广泛征求各地绿办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绿色食品统计工作规范》(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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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规范(修改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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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4 10: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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