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绿认[2013]104号

    关于印发《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地绿办(中心):

    为了加强和规范绿色食品检查员管理,提高绿色食品审核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和《绿色食品检查员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心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绩效考评

暂行办法》,现予印发。

    请各地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对照考评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检查员的培训和指导,增强检查员责任意识,努力提高审核和现场检查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可结合实际,细化本地区检查员绩效考评细则,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2013年10月8日至12月9日期间进行试运行,在此期间检查员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备案考察纳入个人档案。

    附件: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

    201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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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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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
2013-9-16 1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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