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检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农业(林、发)局、委属有关单位:

现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

                            2013年5月16

 

 

 

 

 

 

 

 

 

 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近期媒体接连曝光山东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社会公众高度关注。为全面落实省、市农产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 根据省、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 我市要为以潍坊峡山生姜事件为鉴,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从现在起到6月中旬,利用1个月时间,在全市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检查大整治活动。集中力量,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密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对农产品安全各环节,特别是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进行“地毯式”和“拉网式”密集排查,广泛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和生产销售为重点环节,以蔬菜种植为重点领域,以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为重点单位,集中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农药行为,严肃查处违法案件,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的行为。加强对农产品农药残留和禁用、限用农药残留的监测,全市产地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用药和农资生产、经营行为,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健全“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全力构建全市农产品质量标准化体系、农业化学品控制体系、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监控评估预警体系和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

二、活动安排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见附件)的要求,组成专门工作组,制定检查方案,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清单,明确排查内容和方法,深入一线实施督查督办制度,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组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整改,对重大农产品安全隐患,实行分级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检查,明确排查责任,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问责机制,严防排查工作走形式、走过场

(一)认真摸清家底。各工作组要深入一线搞好调查研究,逐环节、逐行业、逐区域、逐品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逐一建立排查档案和数据库。进一步细化计划进度安排,认真梳理情况, 摸清实情, 理清存在问题和遇到困难,研究破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的对策。

(二)组织宣传发动。通过培训、走访、交流座谈等形式,虚心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积极采纳良策建议。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关政策、方案的宣传,使大家明确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查整治活动的意义,熟悉了解相关政策,端正思想认识,消除疑虑,增强信心,凝聚力量,为检查整治活动奠定基础。

(三)切实解决问题。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要求,工作组要深入基层,对照进度安排,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一般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需多个处站共同解决的问题,牵头处站要及时召开协调会,相关处站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难点问题,及时向市农委反映解决。

(四)强化服务,提升监管水平。各工作组要按照各自分工,实施服务前移,努力做好政策服务, 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提高办事效率,推进农产品安全工作重心和力量配置下移。强化基层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基层监管能力、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力度,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确保基层监管无盲区。 

 (五)总结典型,奖罚分明。及时发现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好做法、好经验适时加以推广,要通过总结正面典型,指导面上工作开展。严惩重处农产品质量违法犯罪行为,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为契机,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及时移送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深挖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源头,强化刑事责任追究。

三、实施步骤

()宣传发动(5月中旬)传达学习贯彻省、市农产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517举办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培训班,组织部署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查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

()组织实施(5月17至6月中旬)按照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整治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检查整治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检查督导(5月下旬至6月中旬)对各单位部门开展检查整治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工作组活动开展情况要形成自查报告电子版于610前通过金宏网报市农委质监处、农村处。各区市 610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和治理整顿工作情况,以电子版和书面报告报市农委质监处、农村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检查整治活动上来,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实施各区市农业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组,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合作,切实履行好监管工作职责。

(二)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建立信息收集、工作调度、情况通报等制度。将检查整治活动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庸懒散慢拖瞒等问题,按照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问责。各级农业部门要通过本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及时总结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完善监管规章制度,探索建立农产品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日常化。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发现和宣传培育先进典型,通过电视、报刊、电台、网络等媒体抓好宣传工作。通过农经网、金宏网、《农业农村工作动态》等宣传反映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附件:

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整治内容

责任单位

1

农药生产销售检查

1以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重点对高毒高残农药开展检查。查处六六六、甲胺磷等23种禁用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查处在蔬菜、茶叶、水果主产区销售甲拌磷等19种高毒农药限用农药行为。使用农药产品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在依法查处禁用农药的同时及时追根溯源,彻底查明源头和流向,确保禁用农药退出流通领域;2、开展农药质量抽查。以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加强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抽查工作,依法公开抽检结果。对果蔬、茶叶等经济作物使用的农药产品,开展农药非标明成份抽查,全市抽查30批次;3开展农药标签抽查。全市抽查60个农药标签,重点抽查毒性标志、毒性等级标注、使用范围扩大到非适宜作物、有效成份中文通用名等。

牵头单位: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参加单位:法规处

2

农业生产环节用药检查

 

检查蔬菜、茶叶、水果等种植环节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蔬菜方面,重点检查各区市的主要蔬菜基地和产地批发市场;茶叶方面,重点检查崂山、黄岛和即墨茶叶主产区域;水果方面,重点检查平度、莱西和胶州的苹果、葡萄和桃等水果主产区域。蔬菜、茶叶、水果主要检查是否违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限用农药。检查“三品一标”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是否按相关产品认证要求使用农业投入品,从源头上保障“三品一标”产品质量安全。

牵头单位:质监处;

参加单位: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土肥站、植保站、环能站、食用菌站

3

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查

 

以检查落实《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执行情况为重点,查处重大农产品产地污染案件,推动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预警系统的建立。重点检查:当地农产品产地环境的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农产品禁止生产区的划分和调整的情况;制订农产品产地污染防治与保护规划及实施情况;建立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监测档案和抽查制度及实施的情况;当地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的情况。

牵头单位:质检中心

参加单位:土肥站、植保站、环能站

4

认证产品专项检查

强化对“三品一标”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认证农产品的资质、产地认定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检查认证管理的有效性。全面检查各级管理机构认证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现状情况,同时检查“三品”认证申请者资质变化后有无及时申请变更;检查生产经营的规范性。按照“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的要求,调查、了解和查阅获证单位的落实情况;生产基地、销售市场和加工车间(仓库)的“三品一标”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及时公布监测数据;对“三品一标”产品包装标识进行检查,规范“三品一标”标识使用行为。

牵头单位:质监处

参加单位: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农技站

5

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的监督检查

 

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查的重点:市场准入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没有设立的,有无委托检测机构;是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报告制度;是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先行赔付制度等。

牵头单位:市场信息处

参加单位:法规处、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6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

 

监测重点对象为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监测的重点产品为质量高风险性产品。市级质检中心负责制定全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监督抽查,各区市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及时发布监督抽查结果,依法查处不合格农产品。

牵头单位:质检中心

参加单位:土肥站、环能站

7

镇级农产品质量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情况检查

根据市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5月底前全面完成镇级(涉农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任务,建立“职能明确、人员到位、力量匹配、业务规范、服务有力”的基层监管工作机构。重点检查内容:机构正式挂牌情况、落实专门人员,具备开展业务条件和工作经费保障以及建立工作规范等。

牵头单位:质监处

参加单位:组织处、科教处、农技站

8

技术指导和培训

以农药、化肥等投入品合理使用为重点,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建立农业生产档案,增强法律意识。茶叶、食用菌、蔬菜和水果等生产优势区举办技术培训班,全市培训分层级进行,主要进行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有关农业标准、农产品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及相关要求、推广应用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农药等方面的培训。同时印发农药安全使用宣传挂图和培训资料进行发放

牵头单位:科教处

参加单位:农技站、果茶站、植保站、食用菌站、农广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