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办法》的通知
各地绿办(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工作,根据《关于创建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意见》(农绿[2005]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意见》(农绿科[2012]13号),我办和中心对《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办法》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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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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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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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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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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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8 9: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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