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青岛市农产品品牌创建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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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农业委员会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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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青岛市畜牧兽医局 青 岛 市 财 政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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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农计财字〔2012〕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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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青岛市农产品品牌创建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崂山、黄岛、城阳区及四市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兽医、财政局(委、办):
为大力推进品牌农业发展战略,引导和激励农产品生产企业争创农产品品牌,打造优势农业产业,全面增强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现将《2012年青岛市农产品品牌创建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2年青岛市农产品品牌创建项目实施方案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青岛市畜牧兽医局 青岛市财政局
附件:
2012年青岛市农产品品牌创建项目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进品牌农业发展战略,不断提高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和激励农产品生产企业争创农产品品牌,打造优势农业产业,全面增强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制定了《青岛市“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创建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以创建“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市为目标,发挥产业优势、区域优势和特色优势,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强化政府引导和扶持,建立健全农业品牌发展机制,做大做强一批农产品品牌,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产业支撑。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三品一标”农产品中创建60个农产品品牌,做大做强一批特色鲜明、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市场占有率高的优质农产品,形成“创建一批、提升一批、储备一批” 的农产品品牌发展良好局面,不断提高全市的农产品质量、品牌农产品产值,不断增强生产单位的质量观念和品牌意识,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品牌的影响力。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资金安排
2012年安排400万元,在全市择优扶持60处农产品“三品一标”示范基地,在农产品质量追溯、包装标示、技术规程等方面,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同时进一步加强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的宣传和市场推介力度,提高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具体内容包括:
1、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安排120万元,用于建立农产品质量二维码身份识别系统,包括产品质量控制制度制订、产品质量认证、产品质量自检、产品包装标识信息等内容。
2、规范产品包装标识。安排18万元,用于完善产品的包装及设计,并加贴相应的认证标志,兼顾性能和审美的要求。
3、制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安排12万元,用于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印制符合本单位产品生产特点的“三品一标”生产技术规程,并转化成通俗易懂的操作手册、明白纸。
4、组织进行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安排18万元,用于聘请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对本基地种植农户(工人)及管理人员进行生产技术和管理规程培训,普及农药、肥料等投入品安全使用常识,杜绝违禁药物及添加剂的使用,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
5、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室。安排60万元,具有单独的档案室,生产记录、销前检测记录等各种登记台帐要造册入档。
6、产品品牌展示推介。安排172万元,用于通过参加各项农业展会、媒体宣传、开拓市场等,加强对农产品品牌的宣传和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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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处“三品一标”示范基地补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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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补助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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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追溯体系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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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包装标识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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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术规程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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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技术培训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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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档案室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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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展示推介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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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0000 |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成立农产品品牌创建项目办公室,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农产品品牌创建项目的技术指导、验收和管理等工作。
(二)规范资金使用。项目资金要求专款专用、专帐核算。对60处示范基地的补助资金(详见附表),采取“先干后补”方式发放。项目基地建设完成,由各市(区)相关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进行初验后,报请市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兽医、财政主管部门组织正式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各市(区)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各示范基地。
(三)加大日常督查力度。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建设目标的完成,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组织对纳入建设范围的项目基地进行督导检查。凡是检查中发现2次以上未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实施的单位,将取消其项目单位建设资格。
五、检查验收
市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各市(区)相关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业项目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内容:
(一)项目单位建立了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有完善的二维码使用管理制度。
(二)项目单位品牌产品按农业部《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要求进行了包装,并加贴相应的“三品一标”农产品标志。
(三)项目单位建立了规范化的档案室,生产记录、管理规章等档案齐全,有自己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并按照技术规程组织生产。
(四)项目单位有自己的技术人员,并每年参加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2次以上技术培训。
(五)积极参加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活动,在主要媒体上对品牌产品进行了展示。
附表1.2012年青岛市“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创建(种植业)补助资金表
附表2.2012年青岛市“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创建(渔业)补助资金表
附表3.2012年青岛市“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创建(畜牧业)补助资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