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 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的意见

             

文件

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青农委发〔20063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市

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农业(发)局、质监(分)局:

现将《关于加强全市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关于加强全市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的意见

2006117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互动做好郊区工作的意见》(青发[2005]5号),大力推进实施农业名牌带动战略,促进我市农业创名牌活动扎实有效、健康有序地开展,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水平,现就加强我市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和农民增收为目的,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以建立健全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监督检测体系为保障,围绕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培育一大批在国内外市场占有率高、知名度高和经济效益好的农业名牌,进一步带动我市农业产业整体素质和质量水平的提高,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与农业标准化生产相结合的原则;二是坚持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坚持与地方名优特色产品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力争经过5年的努力,逐步使农产品依照标准组织生产、加工、贮运和销售,树立起全行业的质量观念和品牌意识,从根本上提高我市农业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增强我市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从2006年开始,每年争取培育认定5-10个青岛市名牌农产品。在此基础上,培育形成一批以名牌农产品生产为主的规模化生产基地和加工龙头企业。通过品牌农业的带动,逐步使全市90%以上的主要农产品按照标准化组织生产,创立和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名牌农产品。

二、工作重点

(一)粮油

力争到2010年实现青岛优质粮食面积占粮食总面积的90%以上;重点扶持TOPSEN(东生)、JL(佳乐)等粮油品牌。

(二)蔬菜

力争到2010年培育品牌20个以上。通过推行规模化生产和标准化销售,培育一批具有区域优势的精品名品蔬菜。重点扶持平度马家沟牌芹菜、蟠桃大姜、沽河牌蔬菜、即墨琴岛牌蔬菜、胶南漕汶牌瓜果菜、城阳益康牌净菜、恒孚牌蔬菜、胶州JB牌白菜、老少乐牌西红柿等蔬菜品牌。

(三)果品

力争到2010年,培育果品品牌10个。重点培育大泽山葡萄、城阳水峪樱桃、少山红杏、石沟寒露蜜桃、大华牌丰水梨、长乐牌冬枣等品牌。

(四)茶叶

整合崂山茶品牌,加快崂山茶、胶南海青茶地理标志保护和证明商标注册,重点扶持崂山绿茶、胶南海青茶等品牌。

三、采取综合措施,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

(一)培育品牌发展载体,制定名牌发展规划。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是争创名牌农产品的主体,各市区要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以质量为中心,采取综合措施,着力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大型骨干龙头企业,作为品牌发展载体。要从当地资源条件、特点出发,结合自身农产品生产现状和发展需要,统筹规划,抓紧制定当地农业品牌培育和争创市、省、国家名牌农产品的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使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明确品牌培育重点,制定年度培育计划。各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按照先培育、后认定的原则,针对青岛外向型农业特点,以培育出口创汇型、高新型、地方名特优型为重点,在每年年初制定上报年度农业名牌培育计划。对列入青岛市农业名牌培育计划的产品,市农委将会同市质监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帮助企业查找差距,健全机制,及时对各单位创建农业名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指导、督查。

(三)加强农业名牌产品基地建设。各市区要把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与农业名牌培育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创名牌农产品的目标,加强农产品质量的研究和开发建设。要从各地的资源特点和区位优势出发,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选准和开发具有地方特色、市场前景好的主导产业和产品,大力建设区域性的名牌农产品生产基地。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扶持和创办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名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并将名牌农产品的培育开发纳入各类农业基地建设、区域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技术推广和技术改造等项目实施之中,予以重点扶持。

(四)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为农业品牌发展提供基础保障。产品质量是发展品牌的基础,标准是产品质量的依据,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建立和完善以技术标准为主体的农业标准体系。要着力构建“以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为龙头、以区(市)监督检测站为基础、以专业批发市场(企业、基地)和快速检测点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要深入扎实地贯彻实施《青岛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规范化建设步伐;要大力加强农产品质量认证。各市区要把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开发与实施农业品牌战略相结合,抓好品质带出品牌,做好品牌创出名牌,促进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和名牌形象。

(五)大力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保护工作,运用商标战略促进我市农业品牌快速发展。各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质监、工商部门,对全市农副产品和地理标志情况进行调研,研究制定推进农副产品和地理标志注册、保护工作意见措施,把地理标志和农副产品商标列入品牌创建重点,优先推荐省、市著名商标,运用商标战略促进我市农业品牌快速发展。把胶州大白菜等证明商标注册工作列为与驰名商标创建同等重要的位置,集中力量做好注册申请后的跟踪服务。加快推动崂山茶、大泽山葡萄、海青茶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把马家沟芹菜作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进行重点培养。

(六)强化监督管理,对品牌农产品质量进行跟踪监测。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工商、质监、食品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我市农业名牌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做好农业名牌商标、商号、标识、域名的注册登记、监督管理和依法保护工作,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开发和保护工作,防止恶意抢注商标和域名的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名牌农业产品商标、标识的违法活动,实行打假与扶优相结合,保证我市农业名牌的质量和信誉。同时要定期对品牌农产品质量进行跟踪监测,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重大消费者投诉和擅自扩大、转让、冒用名牌农产品称号的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七)加强农业品牌的宣传推介。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新闻媒体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推介当地农业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要积极主动地帮助指导企业做好品牌宣传策划,组织参加各地举办的农产品博览会、推介会等活动,扩大青岛农业名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充分利用互联网,在青岛农经网、青岛名牌网开辟“农业名牌”专栏,宣传推介我市农业名牌产品和企业。

(八)加大政策扶持,增加财政投入。鼓励争创国家和省级农产品名牌,对获得知名品牌和驰、著名商标的农产品生产企业, 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互动做好郊区工作的意见》(青发[2005]5号)规定,参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新创工业知名品牌奖励制度的通知》(青政发〔200456)规定给予奖励。各市区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推进农业品牌发展的扶持政策,按照责、权、利相结合,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农业品牌创建活动。2006年开始,争取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我市重点农产品品牌基地建设和品牌培育

四、切实加强对农业品牌培育工作的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坚持把发展品牌作为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加快农业产业化和国际化进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战略性措施来抓,围绕把农业名牌做强作大,研究制定发展农业名牌的扶持政策措施,把培育农业名牌纳入当地名牌经济发展计划,把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和争创著名、驰名商标作为提高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采取综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

对每年列入青岛市重点培育的农业品牌名单的产品,各市区要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落实目标责任,稳步推进,市农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督查。

 

 

 

 

 

 

 

 

 

 

 

 

 

 

 

 

 

 

主题词:农产品 品牌 意见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月17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