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绿华夏[2012]46号关于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企业自查和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获证企业: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国认注〔2012〕53号)的要求,为降低各获证企业的市场风险,严厉打击假冒有机产品行为,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现要求各获证企业对本年度有机认证标志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获证企业依据GB/T19630-2011《有机产品》、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国认注[2012]53号)、中绿华夏《关于进一步规范有机认证标志使用的通知》(中绿[2012]18号)及《有机认证企业包装印刷规范手册》,开展有机认证标志专项自查工作,重点自查企业仓库、物流、销售等各环节是否存在未加施有机防伪标志的产品,企业带“有机”、“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字样或标志的包装印刷是否符合规范,并填写《获证企业有机防伪标志自表》(附件一)加盖企业公章于
二、自
三、目前,有机认证标志专项整治活动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消费者愈发关注,市场监管活动愈发频繁。请各获证企业继续做好有机防伪标志的订购和加贴工作,同时配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标志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联系人:袁亚
联系电话:010-62131243
传真:010-62131330
电邮: wangep123@139.com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一:获证企业有机防伪标志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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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获证企业有机防伪标志自查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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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31 11: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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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允许不加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情形.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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