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绿华夏[2012]42号关于实施2012年度有机产品认证后监督检查的通知

中绿华夏[2012]42

 

 

关于实施2012年度有机产品认证后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地绿办(中心)

为了落实农业部2012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工作要求,严格实施有机产品证后监管,确保有机产品持续健康发展,中心决定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后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有关要求,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中心决定对重点省、市、地区的获证企业实施不通知检查,以确保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和企业能够持续符合GB/T19630.1.4《有机产品》等法规、标准的要求,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监督检查范围

本年度选取黑龙江、辽宁、北京、山东、江苏、湖北、重庆、江西、广东共九个省(市)实施不通知检查,中心将派遣工作组参与山东、江苏、湖北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监督检查对象

1、证书有效期在2012101日之后的获证企业;

2、证书有效期在2012101日之前,但已完成再认证现场检查的企业。


三、监督检查重点

1、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和经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2、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和经营的记录;

3、申、投诉处理情况和认证时提出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

4、获证产品用标情况。

四、监督检查工作程序

1、计划报送

被选取的各绿办(中心)根据各自辖区内产品生产特点和风险水平,选择6-8家企业,形成不通知检查计划,于1026日前上报中心;组成23人的监督检查小组,其中至少有1名国家注册检查员。

2、计划确定

中心在各绿办(中心)报送的企业中选择5-6家企业,形成正式《监督检查计划》并上报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

3、检查实施

各组按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不通知检查,完成监督检查报告、拍照取证及发现不符合项的整改关闭等工作,各组必须在1115日前将监督检查报告和照片(3张)电子版上报中心,同时寄出报告原件。

4、汇总评价

颁证委员会对监督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做出保持、暂停、撤销认证证书的决定。

 

 

五、联系人

姬伯梁:010-62135742     邮箱:jibl@ofcc.org.cn

  真:010-62128419

  韧:010-62117517     邮箱:tangr@ofcc.org.cn

  真:010-62114531

 

  特此通知。

 

附件:

1COFCC监督检查计划报送单

2、有机产品认证监督检查报告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