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农产品质量监管评议内容

2013年农产品质量监管评议内容

 

一、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

坚持标本兼治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按时完成各项整治任务。通过整治,基地种植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100%,“三品一标”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行查处率达到100%

二、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

普遍建立起“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农药经营监管责任制,全面建立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高残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杜绝在瓜菜、果茶和食用菌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行为。

三、加快推进“三品一标”产品认证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2013年新认证“三品一标”产品30个以上。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全市“三品一标”生产基地全部纳入市级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范畴。

四、加快推进镇级农产品质量公共服务机构建设

按照农业部提出的“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立足现有、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健全职能明确、人员到位、业务规范、手段先进、服务有力的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明确其公益性单位性质和职责,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工作机制规范,具备承担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的基本条件,切实提高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服务能力。

五、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工作

充分利用现有检测资源,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2013年,市级例行监测和专项检测不少于2000批次,并根据需要开展产品风险性检测;四市、黄岛区(原胶南)和城阳区各抽检蔬菜、水果产品不少于300批次、30批次,崂山、黄岛、城阳和开发区各抽检茶叶产品不少于50批次、50批次、10批次、10批次。

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建立经常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机制,重点加强对农民的质量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社会整体质量安全意识。

七、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落实《青岛市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2年新修订)》,进一步健全检测预警、风险评估、应急处置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可控制能力进一步增强。

八、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工作制度,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专项整治活动信息的收集、分析、传递和报送工作,及时上报辖区内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九、认真完成国家和省、市政府部署的其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