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任务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市政府《关于加强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通告》和省市提出的有关要求,青岛市农业委员会与□□市农业局签订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一)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局长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为主要责任人。

(二)认真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农业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检测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有效落实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和职责范围内的质量安全监管措施。

(三)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坚持标本兼治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按时完成各项整治任务。通过整治,基地种植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要达到100%,“三品一标”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行查处率达到100%

(四)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普遍建立起“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农药经营监管责任制,全面建立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高残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杜绝在瓜菜、果茶和食用菌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行为。

(五)加大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基地企业化、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检测制度化、产品无害化的“五化”标准,新建一批市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辖区内农业标准化生产带动示范面积较上一年度增加20%以上。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全市“三品一标”生产基地全部纳入市级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范畴。

(六)加快推进镇级农产品质量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微软用户1] 按照农业部提出的“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立足现有、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职能明确、人员到位、业务规范、手段先进、服务有力的建设要求,在辖区涉农镇(街道)全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明确其公益性单位性质和职责,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工作机制规范,具备承担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的基本条件,切实提高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服务能力。

(六)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微软用户2] 充分利用现有检测资源,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年内,四市、黄岛区(原胶南)和城阳区抽检蔬菜、水果产品分别不少于300批次、30批次,崂山、黄岛、即墨、城阳和开发区抽检茶叶产品分别不少于50批次、50批次、40批次、10批次、10批次。

(七)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建立经常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机制,重点加强对农民的质量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社会整体质量安全意识。

(八)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落实《青岛市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2年新修订)》,各区市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本级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检测预警、风险评估、应急处置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可控制能力进一步增强。

(九)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工作制度,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专项整治活动信息的收集、分析、传递和报送工作,及时上报辖区内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十)认真完成国家和省、市政府部署的其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

二、事故控制指标

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危害,确保不发生因监管不力造成的重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责任目标考核

参照《青岛市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规定,年终由是农委组织对本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因履行监管职责不力,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请都按时食品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公章)      代表人(签字)  

 

 

   农业(林、发)局(公章)       代表人(签字)

 

 

                                  

              

 


 [微软用户1]由于去年镇(办)合并,今年又搞新农村社区建设,造成镇级监管服务机构的规划设立存在很大难度。我市2013年结合新农村社区建设,在全市新型社区新建10处社区农业服务中心试点,服务中心职能涉及农机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物疫病防控等。建议此项工作分年度推进。

 

 [微软用户2]此项工作需要相应检测专项经费的保障。如此大的检测批次,以我市现有经费条件,主要能开展快速检测,要想开展定量检测经费缺口巨大,建议青岛每年设立相应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