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要点

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这一目标,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体系,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全力落实各项监管和执法措施,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水平。工作上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一、深化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一)强化农资市场整顿。继续组织实施种子、肥料、农药等重点农资的专项整治。农资案件查处率100%,结案率90%以上。

(二)巩固农药经营两项制度和禁限用农药专项治理行动成果。实现高毒农药可追溯率100%,农药备案率达到90%以上。

(三)组织实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认真组织开展春、夏、秋等农资使用高峰季节的打假专项行动。抽检农药标签样品数1000个、 农药质量样品数60个、肥料质量样品数60个,对不合格产品追根溯源,依法查处,收缴的高毒农药环保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四)排查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结合本地实际,对农产品生产管理、产地贮藏保鲜等各环节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五)开展认证农产品包装标识执法检查,“三品一标”农产品监督到位率100%,维护“三品一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社会信誉。

二、推行农业标准化,推进生产基地建设上档次、上水平

(一)加快标准制修订进程。计划组织制定地方农业标准10项以上,汇编青岛市地方农业标准印发各区市。各区市要将相关标准集成转化为符合当地生产实际的简明操作手册、生产日历、挂图、明白纸等,让农民看得懂、真管用。

(二)规范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努力在基地提档次、扩规模、上水平上下功夫。发挥“三品一标”品牌优势,以生产企业、合作社和规模基地为实施载体,积极争取市财政扶持,规范建设标准化高端农业生产基地100个(含渔业、畜牧)。

三、大力实施农产品质量品牌提升工程

(一)开展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创建活动。品牌创建工作的重点在品牌整合上下功夫,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实现共创共享的品牌效应。选取全市40个产品知名度高、市场竞争优势明显、产业带动力强的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进行重点培育与扶持,提升品牌价值和市场占有率。

(二)强化三品一标监管。新认证“三品一标” 50个(含渔业、畜牧)。严格认证程序,提高认证门槛,严把认证质量审核关。

四、加大监测力度,强化执法监管

(一)逐步健全市、区市、镇三级监测制度。各区市要制定年度监测计划于3月底报市农委备案。随着镇级监管机构的建立,镇一级也要逐步开展监测工作,以基地、种植户为重点,加大对生产过程的监督。

(二)配合做好农业部和省厅开展例行监测、监督抽查、风险评估和质量普查工作。

(三)组织开展设施蔬菜、绿叶菜、韭菜、食用菌、茶叶、白菜、芹菜等专项监测。

(四)依法加大对生产基地和产地蔬菜批发市场的监督抽检力度,并与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实施“检打联动”,并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五、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

(一)二维码身份识别系统覆盖主要生产基地和农业园区。拓展平台功能,建设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系统和农业执法管理信息系统。

(二)在40处农资销售单位试点建立农资经销管理信息系统。

(三)新建30处生产基地二维码农产品身份识别系统。

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一)推进镇(街道)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按照“有机构承担责任、有具体人员承担监管任务、有检测服务手段、有监测经费支撑”的要求,每个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应明确2-3名人员具体负责监管工作。

(二)健全检测体系,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没有通过省级实验室资质认定复审的检测机构抓紧组织复审,以确保检测工作尤其是监督抽查工作符合法律程序。

(三)争创国家级监管示范县试点,推进监管责任落实。组织部分区市争取国家级监管示范县创建,争取相关扶持政策,推动监管能力提升。

七、开展风险评估预警,科学应对突发问题

(一)制修订应急预案。针对各区市的实际情况,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将应急处置措施细化到各个单位、各个岗位。各区市应急预案于5月底前报送市农委。

(二)启动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组建青岛市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组。

(三)强化舆情监测。加强信息报送和信息沟通,并随时关注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反应,一旦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做出反应、上报情况、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负面影响。

八、加强宣传和培训,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一)开展“绿色青岛农产品质量品牌宣传月”活动,邀请省市内主流媒体赴有关区市进行采访,挖掘农产品质量品牌正面典型。

(二)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全市评选出30家遵纪守法、规范经营、优质服务、诚实守信的“农资经营示范店”进行授牌表彰。

(三)做好监管信息交流工作。市农委已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简报。各区市要安排专人收集、处理和报送。信息报送情况及采用情况,将纳入年终的量化考核范围。

(四)开展镇级监管人员培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业务管理水平。

(五)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和检测人员培训,提高执法和检测人员业务水平。

(六)参加部和省举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比赛成绩将计入今年的量化考核内容,选派的选手在全国、省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给予奖励加分。

九、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量化考核

(一)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进一步明确法定职责, 理清工作职能,落实监管责任。落实督导检查制度,督促各主体履职尽责,确保监管到位。

(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量化考核。修订完善考核办法,按照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科学设置分值。初步确定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各区市进行自查,11月中旬,组织对各区市进行量化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