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青岛市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进品牌农业发展战略,不断提高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和激励农产品生产企业争创农产品品牌,打造优势农业产业,全面增强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现制定《青岛市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以创建“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市为目标,发挥产业优势、区域优势和特色优势,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强化政府引导和扶持,建立健全农业品牌发展机制,做大做强一批农产品品牌,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产业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以提高农产品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推动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为根本目标,依托和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三品一标”产品,鼓励农产品商标注册,加大营销推介,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提高农产品品牌上市率,做大、做强一批农产品品牌。年内,对青岛市十大名特优农产品品牌和30个青岛市名特优农产品进行重点培育,促其规模做大、品牌做优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二维QR码农产品身份识别系统。率先在40个名特优农产品品牌建立二维QR码农产品身份识别系统,推行产品质量上市前检测、分级包装、产地标识和产品二维QR码标签制度,做到“生产有标准、过程有规范、销售有标志、质量可追溯”。

(二)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制定、执行严于国家标准的生产技术规程或规范,以进村入户形式,开展以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科学种养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技术培训,推广、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不断提升农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

(三)壮大培育农产品品牌主体。实施农产品优势主导产业扶持政策,大力培育和扶持有较强开发加工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引导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之间建立更加稳定的产销合同和服务契约,强化质量控制措施,规范农户的生产行为,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把“三品一标”和HACCP、ISO9001、GAP认证作为农产品品牌培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基础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规范、监管有力”的发展原则,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认证与监管并举”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和落实好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加快“三品一标”及其原料基地建设,实现本地区农产品质量认证的突破性发展。同时,鼓励农产品生产基地通过GAP认证,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通过HACCP、ISO9001认证。

(五)鼓励农产品商标注册和品牌整合。强化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经纪人、种养殖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商标意识,鼓励农产品商标注册。借鉴国际国内一些好的做法,整合农产品品牌资源,引导和扶持种类相同、品质相近的名特优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统一注册或使用商标,统一包装和标识,统一生产、加工和质量标准,切实解决品牌“多、乱、杂、弱”的现状。

(六)加大农产品品牌的宣传推介和营销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以及国内国际展示、展销等活动进行名特优农产品的宣传和推介,不断扩大其知名度。同时,大力开展“农+超(农贸市场、超市等)”、“农+企(团体消费单位)”等对接活动,加快品牌农产品生产企业与本地或国际国内大型连锁超市、企事业以及高校等消费团体的产销对接、设立专销柜,拓展农产品品牌培育途径。

(七)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增强农产品品牌主体自律意识,切实加强质量保证体系与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依法经营品牌,自觉维护品牌形象。建立和实施品牌农产品质量跟踪监测制度,重点从生产、流通、消费等多个环节和领域,对品牌农产品进行全面质量跟踪监测。借助举办展会、博览会等由消费者参加的互动活动,以及“12315”、“12316”、“12365”等热线平台,使社会公众参与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并强化其质量监督意识。

四、资金预算

拟申请市级财政投入项目资金300万元,主要使用计划:

(一)二维QR码农产品身份识别系统建设费用100万元。巩固2010年工作成果,在33处(不含水产品)名特优农产品品牌生产基地建立二维QR码或DM码农产品身份识别系统,按照每个基地补助3万元计,共计需要100万元。

(二)农产品品牌展示推介费用70万元。计划10月份组织40个名特优农产品参加青岛国际农产品交易会,设立专区进行宣传推介;计划组织部分“三品一标”农产品参加12月份由农业部主办的广州绿色食品博览会。

(三)农产品品牌培训经费30万元。计划8-11月份分别组织举办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建设和“三品一标”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班各两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质监处),负责农产品品牌培育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编制、落实和日常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科学规范品牌经营。同时,创造条件,从人才、资金、税收等方面予以支持,充分调动企业和生产经营者创建农业品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业绩突出的地方、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三)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科技、工商、税务、质检、广电、新闻媒体等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充分争取和利用好各种社会力量,尽快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市场拉动”的良好格局,共同促进农业品牌化发展。

(四)积极宣传推介。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职能优势,组织名特优农产品品牌和“三品一标”农产品参加国内外展示、展销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推介品牌,宣传品牌,扩大品牌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消费认知度。

(五)加大监管力度。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要求,加强品牌农产品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曝光,依法惩处,对恪守信用者要表彰奖励。提高品牌主体自律意识,切实加强品牌质量保证体系与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依法经营品牌,自觉维护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