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工作安排》要求,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
《工作安排》指出,各级监管部门要严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保障食品安全投入,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强化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2013年底前,督促所有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和相应的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
《工作安排》称,制定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和中小学相关课程。还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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