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农委采取措施抓好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山东青岛市农委采取措施抓好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一是着力抓好三大体系建设。完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以生产技术规程为主体的地方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建设,市区农产品质检站要争取全部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完善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指导生产基地在产地环境、生产资料、生产过程、标识包装等各个环节实行标准化管理。
二是加强农产品生产源头管理。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年内在全市完成200个高毒、高残留农药专卖点建设任务,严禁在蔬菜、水果、茶叶主产区和产地批发市场周边经营高毒高残留农药,农药经销点营销台帐建立率达到95%以上,确保高毒、高残留农药来源、去向和用途可追溯。
三是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今年力争建设160处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五市各30处,城阳区和崂山区各10处,黄岛区3处)。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及无公害、绿色或有机农产品获证企业生产记录档案建立率都要达到100%,对标准化基地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制度。
四要积极开展市场准入管理。重点对城阳蔬菜水产品批发市场、东庄头蔬菜批发市场、南村蔬菜批发市场、七级生猪批发市场等农业部定点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建立蔬菜快速检测点,实施产品销前检测制度及产地标识、营销台帐、索证索票、质量承诺、责任追溯制度,实现入市农产品检测率达到90%以上,不合格农产品追溯率达到100%。
五要积极推进农业品牌发展战略。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力争新培育5-10个国家和省级名牌农产品。鼓励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质量认证和管理,推行GMP、HACCP和ISO系列认证,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对2012年获得国家、省市名牌的农产品,注重加强质量跟踪监管和宣传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