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农业部、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工作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市政府创建“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市”目标,树立全程监管理念,重点加强源头控制,大力深化专项整治,加快推进标准化、品牌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稳步发展,有力促进了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一、近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呈稳定提升态势,蔬菜等产品农残超标检出率逐年下降,质量安全总体状况得到根本改观,城乡居民消费安全能够有效保障。目前,从农业部、省、市级历年农产品检测数据来看,蔬菜产品平均合格率稳定在97%-98%左右,水果平均合格率保持100%,本地区农产品总体是安全的、可以放心食用的。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着力建立以生产技术规程为主体的地方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全市已制修订地方农业质量标准134项,制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182项,采纳并执行国家行业无公害、绿色食品标准110余项,基本涵盖本地区粮油、瓜菜、果茶等优势农产品产业。加大推广应用工作力度,累计印发各类标准汇编、农业标准化简明手册近5万册。

(二)重点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市财政累计投入近30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2008年列为市政府重点办好实事。市农产品质检中心作为部级中心承担全国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任务,农村五市和城阳区农产品质检站全部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建立各类快速检测点47 处,构建了完善的“以市级质检中心为龙头、以县级质检站为骨干、以快速检测点为基础”的农产品质检体系。同时,积极开展农产品例行监测,全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三品”原料基地、种植大户和产地批发市场100%纳入监测范围,年度监测蔬菜、水果、茶叶产品2000余批次。

(三)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按照基地企业化、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检测制度化、产品无害化的“五化”标准,规划建成市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03处,示范带动面积230万亩;良好农业操作规范示范区14处、面积19余万亩;五市列为农业部立项的全国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县或标准化示范区14处。同时,推行基地生产记录统一登记制度,印发《青岛市“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记录手册》6万余册,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三品”原料基地生产记录档案建立率达到100%

(四)积极实施农业品牌发展战略。全市已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151处;推荐认证或登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316个,中国名牌农产品5个,山东省名牌农产品12个,青岛市名牌农产品19个;2010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青岛市名特优农产品品牌创建评选活动,将全市132个知名农产品纳入品牌创建评选范畴,活动成功评选出10个青岛市名特优农产品品牌和30个名特优农产品,全市主流媒体对品牌创建系列活动给予了跟踪报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活动反响良好效。活动期间,通过对产品进行展示推介和媒体宣传,极大地提升了本地区名优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农业品牌工作经验先后被农业部、省农业厅在全国、全省范围内作为典型经验进行了宣传和推广。

(五)积极推进青岛市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按照“统一规范、突出重点和分步推进”原则,依托青岛市“三品一标”标准化生产基地,逐步建立辐射全市的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系统,实现从基地生产管理到农产品市场销售的信息化监管,完善了基于门户网站、手机短信、热线电话和触摸查询终端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通道;建立健全质量追溯运行机制,提升政府监管部门对本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和决策管理水平。2012年,市级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初步建立,辐射全市150处标准化生产基地,基地产品全部贴码上市,建立了网站(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12316热线电话和手机短信(10691060190693)三种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查询方式。

(六)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目标责任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以市政府和部门名义出台《青岛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关于加强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通告》等30多个规范性文件。同时,与基层区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青岛市农业委员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在全市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上讲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依然严峻,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仍然薄弱,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千家万户分散经营的管理模式,导致生产过程中滥施农药、化肥的问题在一些地方继续存在;基层技术推广体系不健全,技术人员年龄和知识老化,不适应农业标准化知识的普及和推广;农民的标准化知识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培训和提高。

二是本地区“三品一标”农产品所占比例较低,目前,从统计数据来看,目前全市“三品一标”生产面积只有140万亩,仅占耕地面积的22%。已获质量认证的产品所占比重还很低,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

三是部分城区超市、农贸市场和产地批发市场对入市销售产品把关不严,销售承诺协议不完善,超标产品源头追溯困难,不能确保销售蔬菜的质量安全。

四是现行法律、法规存在盲区,对超标蔬菜以及生产销售责任人的追究无法可依。

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队伍不健全、监管制度不完善、监测网络断层和监管手段落后,出现面上措施到位、点上监管脱节的局面。目前,全市直接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和执法队伍不足200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突出一个重点,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品牌工程提升建设。建立健全我市农业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形成品牌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快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根据生产区域和产业进行品牌整合,形成区位品牌优势,加大宣传推介,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产业品牌,提升品牌价值和市场占有率。开展农产品品牌培育活动,打造本地区40个产品知名度高、市场竞争优势明显、产业带动力强的农产品高端品牌;加强“三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2013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40个。

(二)强化两个基础,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强化农业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取市财政扶持建设一批“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2013年,选择部分组织化程度高、基础条件好的瓜菜果茶食用菌种植基地,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规范建设“五化”标准(基地企业化、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检测制度化、产品无害化)的标准化生产基地40处。强化质量追溯系统建设。坚持“统一规范、突出重点和分步推进”原则,依托青岛市“三品一标”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辐射全市的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系统,实现从基地生产管理到农产品市场销售的信息化监管,完善基于门户网站、手机短信、热线电话和触摸查询终端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通道;2013年进一步拓展平台功能和系统覆盖面,建设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系统和农业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在40处农资定点销售单位试点建立农资经销管理信息系统;新建30处生产基地二维码农产品身份识别系统。

(三)完善三个体系,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制订、修订步伐,利用5年的时间,逐步建立和完善本地区农产品环境卫生和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产品质量等级标准评定体系,将农产品生产的各环节纳入标准管理体系,建立从生产投入品、生产、加工、包装、经销等环节的技术操作规范;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运行高效、反应迅速的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扩大监测范围和产品种类,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批发市场100%纳入监测范围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逐步建立起体制健全、队伍稳定、素质过硬、装备先进、执法有力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四)抓好四项措施,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突出抓好国家农产品质量监管示范市(区)建设。围绕监管体系建设、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生产、检验监测、质量安全执法、长效机制建设,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形成“分兵把口、协调配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较高水平,“三品一标”产品合格率达到98%以上。二是加快建立农产品品牌培育激励机制。开展名特优农产品品牌创建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品牌进行奖励扶持,通过树立优秀典范,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知名品牌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三是加快乡镇监管机构建设工作进程。认真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农质发[2011]7号)精神,有效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积极争取市编办支持,在全市所有涉农镇(街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队伍、设施、机制建设,深入开展源头治理,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四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专家评估机制。成立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组,开展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研究,科学分析和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及时提出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防范和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方法措施,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