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文件

 

青农委〔201389


关于深入开展2013年农产品质量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农业(林、发)局,委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省农业厅和市食安委关于食品安全整治的整体部署,现就组织开展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整治。结合农药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违法使用高毒农药和滥施滥用常规农药行为,进一步规范生产管理。以落实生产技术规程、健全生产管理记录、严格产地检测为重点,加大蔬菜标准园及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整治力度,推进我市蔬菜产品质量上档升级。充分发挥产业化优势,大力推进生产的规模化、基地化、标准化,力争基地化、标准化程度达到60%以上。加大监测力度,依法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此项工作由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二)果茶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源头控制和市场监管,严查投入品非法经营和使用行为。健全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五项制度,强化全程质量安全控制。推行标准化生产和绿色控害技术,确保全市水果、茶叶等大宗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左右。

此项工作由市果茶站牵头负责。

(三)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杜绝食用菌生产中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行为,禁止储存保鲜过程中违法添加各类食品添加剂,健全投入品使用、生产管理档案、质量监测等项制度,加强全程控制,落实监管责任,力争产品农药残留、重金属及食品添加剂监测合格率再上新台阶。

此项工作由市优质农产品中心(食用菌工作站)牵头负责。

(四)三品一标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三品一标产品标志使用,降低超期、超范围等不规范用标率,杜绝假冒用标行为;三品一标产地建设水平显著提升,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确保“三品一标”农产品不出现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此项工作由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负责。

(五)肥料质量专项整治。规范肥料登记管理程序,建立肥料生产企业考核和定期巡查制度,规范企业生产管理,提升新上企业的规模和层次。严查质量不合格和不登记产品,实现企业和市场肥料质量监督常态化。

此项工作由市土肥站牵头负责,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六)农药市场监管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以依法治理,科技促进,提升质量,确保安全为总体目标,继续实施完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两项制度,提高经营农药产品备案率,并对备案农药产品进行公布公开。加大农药产品质量抽检力度,检打联动,狠抓大案要案查处,使全市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牵头负责。

(七)农作物种子质量专项整治。继续开展打假护权行动,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打掉一批制假售假窝点,取缔一批非法经营主体,惩治一批品种权侵权行为,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实现基地生产秩序和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努力确保种子数量和质量安全,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种子质量安全事故。

此项工作由市种子站牵头,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要切实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请各区市于2013719日前,将整治方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人员组成情况以及联系人的姓名、职务、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内容报送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在巩固已有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薄弱环节、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整治。要找准存在问题的症结,从源头上采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抓好整治的同时,要认真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隐患,研究整治措施,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加强综合执法。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种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和群众投诉举报,要追根溯源、排查线索、一查到底。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移送案件,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逐步健全长效机制。要将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注重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加强提升转化,逐步形成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及时报送信息。一是实施整治要情周报制度。各区市要及时梳理每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案件查处情况、社情民意和舆论反映等。从715开始,每周二中午1200前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每周要情》(格式自定)的形式报送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遇公休日可顺延。涉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随时报送。二是实施整治总结月报制度。各区市每月都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情况进行总结,从7月份开始,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总结,同时报送整治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2)。

联 系 人:阮桂丽

电话81707670

电子邮箱:ncpzgc@163.com

附件:1.XX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情况统计表(当月情

).xls

          2.1-X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情况统计表(累计情况).xls

          3.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4.果茶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5.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6.“三品一标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7. 肥料质量专项整治方案

8. 农药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方案

9. 农作物种子质量专项整治方案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

2013715


附件1

 

 

 

 

 

 

 

 

 

 

 

 

 

 

 

 

 

 

 

 

 

       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情况统计表(当月情况)

        区(市)农业部门(加盖公章)

                                              填表时间:2013     

专项行动

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家)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查处案件情况

取缔无证照企业(家)

吊销证照企业(家)

整治重点区域(个)

指导培训

监测情况

查处具体情况

5万元以上大案

发放材料(份)

媒体宣传(次)

场次

人次

监测场所(个)

出动人次

抽样数量

合格数量

合格率(%

查处问题(起)

涉及金额(万元)

责令整改(起)

立案查处(起)

移送司法机关(起)

逮捕人员(人)

查处案件(起)

涉及金额(万元)

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

 

 

 

 

 

 

 

 

 

 

 

 

 

 

 

 

 

 

 

 

 

 

假劣农资问题专项治理

 

 

 

 

 

 

 

 

 

 

 

 

 

 

 

 

 

 

 

 

 

 

 

 

 

 

 

 

 

 

 

 

 

 

 

 

 

 

 

 

 

 

 

 

 


 

附件2

 

 

 

 

 

 

 

 

 

 

 

 

 

 

 

 

 

 

 

 

 

 1-     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情况统计表(累计情况)

    区(市)农业部门(加盖公章)

填表时间:2013     

专项行动

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家)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查处案件情况

取缔无证照企业(家)

吊销证照企业(家)

整治重点区域(个)

指导培训

监测情况

查处具体情况

5万元以上大案

发放材料(份)

媒体宣传(次)

场次

人次

监测场所(个)

出动人次

抽样数量

合格数量

合格率(%

查处问题(起)

涉及金额(万元)

责令整改(起)

立案查处(起)

移送司法机关(起)

逮捕人员(人)

查处案件(起)

涉及金额(万元)

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

 

 

 

 

 

 

 

 

 

 

 

 

 

 

 

 

 

 

 

 

 

 

假劣农资问题专项治理

 

 

 

 

 

 

 

 

 

 

 

 

 

 

 

 

 

 

 

 

 

 

 

 

 

 

 

 

 

 

 

 

 

 

 

 

 

 

 

 

 

 

 

 

 


附件3

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行为,蔬菜残留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左右,其中蔬菜标准园达到100%。白菜类、绿叶类、豆类、葱蒜类等蔬菜合格率有明显提高。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蔬菜标准园所在区市,蔬菜生产优势区重点区市,特别是设施蔬菜生产重点区市,非重点区市蔬菜重点乡镇、村等。

(二)重点产品。以白菜类、绿叶类、瓜果类、豆类、葱蒜类等蔬菜为重点,突出韭菜、生姜、土豆、山药、甘蓝、番茄、黄瓜、芹菜、豆角、普通白菜等蔬菜品种。

(三)重点农药。重点监控甲胺磷等五种有机磷类禁用农药以及甲拌磷、特丁硫磷、水胺硫磷、克百威、涕灭威、氧乐果等违规使用行为。

(四)重点对象。蔬菜生产企业、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蔬菜标准园、种植大户及蔬菜大棚种植户等。

三、整治任务

(一)规范生产行为。针对性制定看得懂、好操作的简明生产技术规程,及时组织发放到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户等各类生产主体,确保生产者有标可依。建立简明技术规程签收制度,签收记录要建档长期保存。落实蔬菜标准园统一良种、统一配药、统一生产标准、统一产品检测、统一品牌标识和质量追溯制度。确保蔬菜生产企业依标生产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记录、定期检测和质量追溯等相关制度,全市达到“五要标准”的规模化、基地化、标准化基地面积达到60%上。

(二)规范用药行为。强化蔬菜安全用药的培训和指导,严禁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禁限用农药,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针对当地生产实际和病虫害发生变化情况,试验筛选和发布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农药名单和配套使用技术。大力推广低毒、高效、低残留的高毒替代农药。

(三)严格农药残留监测。健全蔬菜农残监测制度,加大韭菜、生姜、土豆、甘蓝、番茄、黄瓜、芹菜、豆角、普通白菜等重点蔬菜品种农残监测力度。蔬菜标准园、各类生产基地、重点大户等要全面监测,全年至少3-4。对蔬菜监测中发现的问题样品,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做到责任落实、人员到位、措施得力。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二)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力量进行各环节的隐患排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整治方案要明确任务和目标,细化工作进度和要求。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要建立健全农药管理制度、蔬菜生产记录制度、监测制度、监管信息公布制度以及区域间联动协作制度等,实现蔬菜质量安全监管的常态化、制度化。对辖区内发生的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事件,应按程序立即报告。

(四)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要及时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调整应对,对典型经验和做法要及时宣传推广。每周上报信息,每月上报总结12月份,总结上报全年整治情况。


附件4

果茶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生产投入品的源头控制,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不断强化依法监管,使全市水果、茶叶等大宗产品农药残留例行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左右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水果以苹果、梨、桃为重点,突出红富士、嘎啦等主栽品种,新高、丰水等砂梨品种及莱阳慈梨、鸭梨等传统梨品种以及中熟、中晚熟名优桃品种;茶叶以茶园管理为重点,突出夏茶。

(二)重点区域。水果为苹果、梨、桃优势区域和梨生产重点区市,茶叶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开发区、即墨市、胶州市茶叶生产区市

(三)重点单位。水果、茶叶生产企业,以水果生产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植大户,项目示范园等。

三、整治任务

(一)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五项制度。严格农药、化肥等投入品采购、登记、保管和使用,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业投入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要建立生产档案,生产基地或果农要做好生产管理记录,记载使用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日期;建立自检与抽检相结合的检测制度;严把基地准出关,确保不合格的果品不采收、不出售;依托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推行统一包装、标识、产地和产品编码,确保责任可追究。

(二)强化源头控制和市场监管。开展水果、茶叶用农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在水果、茶叶优势区域全面推行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做到实名购药。

(三)加强农药残留监测开展水果、茶叶农药残留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大重点水果品种和夏秋茶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开展水果标准园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推进标准化生产。制定先进、实用、操作性强的水果、茶叶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并将生产技术规程普及到每个生产基地和农户。在生产关键时节,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举办现场观摩和技术培训,指导农民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田间管理,规范生产行为。全市达到五要标准的规模化、基地化、标准化基地面积达到60%以上。

(五)推广绿色控害技术。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水果、茶叶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加大水果、茶叶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规范用药行为,鼓励使用低毒和生物农药,推广频振式杀虫灯、色板和性诱剂诱杀技术防治害虫,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改进施药技术,提高防治效果。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监管责任。健全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的责任体系,明确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

(二)加强工作协调。各区市水果、茶叶业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资源整合。各重点区市要积极整合相关项目资金,集成技术,集中力量,扎实推进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有抓手、有实效。

(四)加强总结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传媒手段,大力推广普及水果标准化生产技术,广泛宣传加强水果、茶叶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重大成效、先进典型,对工作出色的要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要批评,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重点活动安排

(一)7-10月,进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抽查,重点检查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五项制度建设情况。

(二)7-8月,分别举办水果、茶叶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班。

(三)7-9月,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农药标签、经营者资质和禁用农药。


附件5

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杜绝食用菌生产中违规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合理地使用各类食品添加剂;产品农药残留、重金属及食品添加剂监测合格率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提高企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各类食用菌鲜品、干品及初级加工品。

(二)重点单位。种植基地、工厂化种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栽培大户、初级加工企业。

三、整治任务

(一)严厉打击违规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违禁添加剂的行为。农药主要包括: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及19种蔬菜禁用农药;违禁添加剂主要包括:荧光增白剂、甲醛、二氧化硫、双氧水、工业盐、石蜡等。

(二)加大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力度。加强禁限用农药的使用指导,建立健全生产企业生产档案记录。

(三)加大对种植基地和工厂化种植企业禁用农药、限用农药残留、重金属和违禁添加剂的监测力度。

(四)引导大型基地申请三品认证,实行标准化生产。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管理。强化从业者主体责任,建立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引导公开向社会承诺合法生产经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检,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加强从业者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质量安全意识,并掌握风险控制方法。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药物使用行为。加强药物使用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生产技术规程、健全使用记录、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严禁违规使用限用高毒农药、荧光增白剂、甲醛、二氧化硫、双氧水、工业盐等,对违规者依法严惩。

(三)明确责任分工。市优质农产品中心(食用菌工作站)负责全市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部署、调度、宣传指导、统计汇总和督查等工作;各区市蔬菜站(食用菌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部署、调度、宣传指导、统计汇总和督查等工作。市、区市要及时汇总食用菌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每月2日前将上月的质量安全整治情况总结报送省站

(四)建立长效机制。在集中开展专项整的同时,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进一步健全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执法,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重大活动安排

(一)7月,全面部署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及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知识,使广大从业者能根据食用菌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科学、合理使用投入品。

 (二)8月,市优质农产品中心(食用菌工作站)对各区市食用菌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行调度,对食用菌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统计及开展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三)7月下旬至8月上旬市优质农产品中心(食用菌工作站)组织对各区市全面开展禁限用农药、各类违禁添加剂的大督导检查工作;各区市对于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整改中,要指导种植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粗级加工企业,完善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质量追溯等各种制度,全面推进食用菌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工作。

(四)8-11月,开展一次专项监测活动,重点对生产基地开展专项监测。检测参数除农药残留外,还要检测荧光增白剂、甲醛、二氧化硫、双氧水、工业盐等。

(五)12市优质农产品中心(食用菌工作站)将按照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量化考核方法和步骤,对各区市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附件6

 “三品一标产品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三品一标产品标志使用,降低超期、超范围等不规范用标率,杜绝假冒用标行为;“三品一标”产地建设水平显著提升,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上,确保产品不出现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蔬菜类产品、水果类产品、粮油类产品和阶段性敏感问题产品。

(二)重点内容。三品一标标志使用;三品一标产地建设;阶段性敏感问题产品风险防范。

三、整治任务

(一)规范标志使用。严格按照国务院《2013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提出的严厉打击伪造冒用三品一标标识等违法行为要求,按照三品一标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清查超期、超范围等不规范用标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使用三品一标标志行为,提升三品一标标志使用规范率。

(二)规范基地建设。根据市农委提出的2013年“三品一标”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三品一标”产地规范化建设活动,实现基地建设标识明显,单元明确,边界清晰,同时明确基地建设负责单位和责任人,强化基地生产投入品管理,健全生产记录档案。

(三)强化产品抽检。结合全年农产品例行监测任务,市组织对全市、各区市组织对辖区内的蔬菜类、果品类及阶段性敏感度高的三品一标产品进行专项抽检。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标志使用专项治理。加大三品一标标志使用专项治理力度,今年,以绿色食品为重点,对各区市三品一标标志使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我市三品一标标志使用规范率实现大提升。

(二)加强基地建设和监管力度对认定的三品一标产地开展一次集中摸底和规范治理,对各产地面积、分布、标识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同时,严格按照三品一标生产技术标准要求,加大农药、肥料等投入品使用检查力度,敦促三品一标生产单位健全生产档案。

(三)加大产品专项抽检比例。今年,全市加大三品一标产品的专项抽检比例,组织蔬菜类、水果类、茶叶类三品一标产品专项抽检。要求各区市要组织开展三品一标专项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重点活动安排

7-8月,对“三品一标”产品进行专项督查。


附件7

肥料质量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范肥料登记管理程序,建立严格的肥料生产企业考核和定期巡查制度,提升新上企业的规模和层次,掌握全市生产企业现状,规范企业生产,保证企业和市场肥料质量监督常态化,严查质量不合格和不登记产品。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肥料生产企业和经销市场。

(二)重点环节。肥料登记企业考核,肥料生产企业巡查和复核,特别对注册资本50万以下有机肥料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严格审查,肥料经销市场的监督管理。

(三)重点产品。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肥料。

三、整治任务

(一)加强肥料登记管理。土肥站完善肥料登记管理工作的制度和程序,加强企业入门管理,提高办厂门槛,以生产源头监管为重点,提高肥料产品质量,减少坑农害农事件。

(二)加大对肥料产品质量监管。执法支队开展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从肥料生产和经销市场入手,加强质量监管,打击伪劣产品,坚决取缔无证入市销售现象。

(三)加强肥料应用科技宣传。增强对测土配方施肥的认知度,提高广大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和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能力。

四、整治措施

(一)做好登记产品的审查工作。从申报材料、样品检测、企业考核、风险评估入手,严把产品的登记入市关,从源头上确保肥料产品质量。

1.按照农业部《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登记程序和要求,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产品,坚决不予受理。

2.做好申报登记产品的对常规性检测和安全性评估。确保登记产品的有效成分及重金属、有害生物等项目符合登记产品标准的要求。对部分有机肥料产品做好原料的检测。

3.严格登记产品申报资料的审核,做到申报资料的真实、有效。特别是要加强标签式样的审核,努力克服登记产品标准标识混乱问题。

(二)强化在生产经营环节上的监管。

1.加强对肥料生产和经营者的科学施肥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术知识和守法意识。使生产者增强质量意识,做到依法登记;使经营业户做到证照不全的产品不经营,不随意夸大产品的功效。同时,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做到标识不规范、证号不齐全的产品不要购买施用。

2.加大肥料产品的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坚持用肥旺季突击检查和常年检查相结合。对无证、冒证产品、标识与登记不符产品、假劣产品,要按《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坚决的查处。

3.组织好肥料生产企业或流通市场质量抽检工作。

4.利用好12316农业综合服务热线,及时受理肥料案件的投诉,并认真做好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

(三)认真开展四查工作。土肥站配合省土肥总站开展以下“四查”工作。

1.对考核已满五年的企业安排企业复查,重点对企业生产运行状况和质量控制条件进行核查。

2.对取得登记产品的企业进行质量跟踪抽查。

3.对农业部登记的肥料生产企业组织定期巡查。

4.对全市的肥料企业现状进行调查核实,实行动态跟踪,掌握最新情况

五、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对登记企业巡查复核工作。检查肥料生产设备的完整性,计量设备的准确性,检测设备的可靠性、检验方法的有效性,检查人员的合法性,企业的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运行。对考核已满五年的企业,组织对企业进行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复核工作。8月对农企对接企业开展巡查工作;10月对部分有机肥料生产原料开展审查工作。

(二)开展肥料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7月和9月分别对生产企业和市场经销的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肥料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三)积极工展宣传培训工作。结合配方施肥、肥料打假等项目和活动,采取发放明白纸、培训、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普及有关肥料使用知识,提高辨别真假肥料的能力。

(四)对全市已登记肥料生产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工作。

今年底组织对肥料企业运转、生产状态、销售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摸清情况。


附件8

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出台为契机,大力开展农药法制宣传培训,推进农药管理配套法规建设,健全全市农药监管体系,两项制度为抓手,以开展禁限用高毒农药整治、农药质量抽检、质量提升行动为重点,进一步净化农药市场,完善监管机制,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开展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以依法治理,科技促进,提升质量,确保安全为总体目标,开展全面提升农药质量,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引发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群体事件双提双保行动,使全市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具体目标是:

(一)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1个百分点,年底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85%以上;农药产品标签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年底农药产品标签合格率达到87%以上。

(二)假证、冒证、伪造农药登记证现象控制在5%以下。

(三)完善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确保所有农业县(市、区)全覆盖。开展禁限用高毒农药专项整治,杜绝甲胺磷等国家禁用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检打联动,狠抓大案要案查处,确保假冒伪劣及违规添加高毒农药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五)抽检农药产品80个以上,检测准确率100%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两项制度全覆盖。着力抓好两项制度的规范落实,重点规范登记程序,提高经销企业和产品备案率,落实生产厂家产品质量承诺制,及时公开登记备案信息。

(二)深化禁限用农药监管。继续深入开展禁限用农药专项治理行动,力争使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销售的农药无藏身之地,瓜菜果茶生产过程中限用农药使用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限用农药检出率进一步降低。

(三)开展农药专项抽查行动。结合农时季节,在农药使用旺季,对小麦、玉米、果树、蔬菜用药、大棚用烟剂、种衣剂、卫生杀虫剂等组织开展专项抽查行动。对抽查不合格的样品,将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四)强化大案要案查处。通过采取市场抽检、群众举报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大农药执法力度,狠抓大案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窝点。特别是对生产销售国家禁用农药,有效成分为零,擅自添加高毒农药或其他未登记隐性成分,假冒、伪造农药登记证,擅自修改农药标签内容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对典型的农药大案要案要在新闻媒体曝光,有力地震慑违法分子。要强化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坚决杜绝应付、推脱、瞒报和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的行为。对大案要案查处有力的单位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五)对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根据农药监督抽查结果,对农药生产企业实行绿牌、黄牌、红牌分类管理。对没有发现问题、群众口碑较好的纳入绿牌管理,进行重点帮扶;对标签、质量违规企业纳入黄牌管理,全市市场抽检时必须抽其产品;对产品质量抽检多次不合格,添加高毒农药或其他农药成分,有效成分为零的纳入红牌管理,对有严重问题的产品在全省禁止其经营登记备案,并建议农业部按法律程序吊销其农药登记证。纳入黄牌红牌管理的企业在整改结束前对涉及的产品暂不办理续展登记,并实行重点监管。

(六)做好农药四培育先进评选活动。继续开展四培育活动,树立我市生产、经营和监管领域的标兵。

(七)继续做好农药广告和农药产品展销会的管理。规范农药广告审批程序,各区市负责本区域内的农药广告监管。要及时了解农药广告市场形势,收集违规农药广告证据,不定期组织举报,形成违规农药广告举报制度,加强农药广告监督管理。继续组织对各类农药交易会、展销会的产品进行监管,通过对参展企业的摸底调查,发现涉嫌违规生产经营农药的线索,会同公安部门,协同查处。

(八)做好各种农药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小宗特色作物用药联合登记试验财政补助;实施低毒生物农药示范推广补贴项目,完善示范推广补贴模式;继续组织蔬菜用药登记联合试验;做好农药残留监测、农药安全性监测与评价及农残标准制定项目的实施。

(九)推进农药管理体系建设。随着农业部农药监管工作任务下移,力争市、区市两级建立农药检定机构,也可在综合执法大队加挂农药检定所的牌子。乡镇要明确一名农药监管人员,并统一组织培训及业务指导。

(十)妥善处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负责事故处理工作。做好《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工作,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实施方案,组建应急队伍,强化人员培训,做好突发事件的现场维护、样品检测、信息发布、配合协调等工作,尽最大能力维护社会稳定。

(十一)认真开展信息统计和农药价格调查工作。要认真完成农药价格和供应情况调查任务。要按照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的要求,逐月开展例行调查工作,并进行4次全国性的重点调查。

以农业部项目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农药标签网上查询系统农药监管网络联动系统,构建覆盖全市的农药市场统一监管平台,增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实现农药市场案件查处、管理信息一地发布、区域联动

(十二)开展“两项制度”实施、高风险农药和作物农药残留的暗抽检查。并作为年底农产品质量考评的扣分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要切实加强农药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分级负责,把农药监管工作细化到具体环节、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区市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要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三)保障监管经费。各区市要多方争取支持,加大对农药市场监管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农药质量抽查、农药执法监督、禁用高毒农药销毁、培训等经费支出,确保农药市场监管与法制建设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区市要加强对辖区内农药市场监管开展情况的检查,分析当地农药施用风险点,采取措施,做好正面宣传,排除隐患,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做好阶段性总结,发现新问题要及时应对处理,对典型经验要做好宣传推广。市农业执法支队将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迟缓、监管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按时上报信息。各区市20137月份开始,每月底前,通过“农药监管网络联动系统”,并以纸质文件,向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综述、抽检、查处等方面的情况,以数据和典型事例为依据。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同时要认真组织填报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3,不随本文下发)。

五、重点活动安排

(一)制定全市农药市场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完善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做到在全市全覆盖。

(二)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抽查活动。7月,组织卫生杀虫剂抽查;8月,组织玉米用药专项抽查和种衣剂抽查; 12月,组织大棚等保护地用烟剂抽查。

(三)7-10月,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治理活动,对涉嫌非法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重点抽查。

(四)7-11月,开展农药经营人员培训活动。重点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及农药经营业务基础知识,增强农药经营人员识假辨劣、守法经营意识,提高其指导农民安全合理用药的能力。

(五)7-10月,对近几年市场抽检中涉嫌生产假劣农药的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抽查。

(六)7-10月,开展农药经营情况调查,摸清全市农药经营单位底数,包括数量、人员素质、资质等,为实施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做好准备。

(八)7-11月,在全市开展“四培育”活动,加强对农药交易会的监管工作。对各区市大案要案进行宣传,典型案件给予奖励。

(九)7-11月,在全市进行“两项制度”实施和高风险农药、作物残留进行暗抽检查。

(十)11-12月,对全市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附件9

农作物种子打假护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农业部《农作物种子打假护权专项行动方案》和《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以打击套牌侵权、整顿市场违法经营主体和查处大案要案为主线,坚持属地管理、部门协同,检打联动、标本兼治的原则,强化种子生产基地和基层市场监管,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和品种权人利益,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和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打假护权行动,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打掉一批制假售假窝点,取缔一批非法经营主体,惩治一批品种权侵权行为,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实现基地生产秩序和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努力确保种子数量和质量安全,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种子质量安全事故。

三、检查与查处重点

(一)重点对象。参与套牌侵权、生产假种子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基层市场非法经营门店和流动商贩。

(二)重点区域粮食生产主要区、市,各地直销入户比例较高的乡、村。

(三)重点行为套牌侵权、无证生产、抢购套购、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基层市场无照经营,采取临时关门、隐匿问题种子等躲避执法检查行为。

四、主要内容

(一)基地专项整治

1.开展基地拉网式检查。在生产关键时节,对种子生产基地进行拉网式检查,核查生产情况与许可信息是否一致,抽检品种真实性,从源头上打击无证生产、侵权生产、生产假种子、抢购套购等违法行为。

2.建立生产基地档案。开展基地普查并建立种子生产基地档案。各区市对基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清制种企业、面积、生产作物品种、地块详实方位等信息,建立电子档案。

(二)经营主体综合治理

1.全面清查经营门店。结合春季市场检查,以县级管理部门为主体,对经营门店进行逐一清查,依法严肃查处制售假劣种子、无证无照经营、侵权经营等违法行为;对辖区内的种子经营门店逐一登记,建立监管档案,实现“一户一档”,定期更新登记信息,对种子经营门店实行动态监管。

2.跟踪监管不良记录企业。加强对执法年活动中存在假冒侵权、质量不合格等问题企业的监管力度,在生产关键环节,深入基地、紧盯市场,加大对企业的跟踪监管。

3.取缔违法经营门店。对屡查屡犯、顶风作案的种子经营门店,要联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取缔。

(三)种子市场专项检查

在供种关键时期,分阶段组织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春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以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农资一条街及基层种子经营门店为检查重点,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检查以玉米、棉花、花生等作物种子为主;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以小麦、大白菜种子为主。冬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以持证种子企业为检查重点,以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的商品种子为主。

(四)重点案件督办查处

对重点案件尤其是套牌侵权行为,要深挖源头,一查到底,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公安部门。每区市须督办查处案件2起以上。对重特大案件,联合公检法和监察部门进行督办。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各区市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动员部署,精心谋划有关工作,并加强宣传和对基层的指导。

(二)组织实施阶段7-12月)各区市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切实组织力量,加强领导,认真开展专项行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31231日前各区市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种子打假护权专项行动是保障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各区市要把组织开展打假护权专项行动作为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意见》的重要举措,必须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实施。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开展农作物种子打假护权行动作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考核制度,把任务、目标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层层制定责任制,建立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体系,不走过场,抓出成效。

(二)整合资源,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强化检打联动。对抽检发现的质量不合格、品种不真实问题,必须立案查处,务求及时高效。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监察和工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支持,及时通报情况、移交案件,切实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有关要求,对于案情重大的,第一时间通知公安和司法机关,及时介入案件查处。三是强化区域联动。对于重大种子案件,违法行为发生地和主体所在地要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多管齐下,切实提高打击力度。四是强化上下联动。重大种子案件与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案件查处结果要在5日内逐级上报。

(三)加强宣传,营造严打氛围。各区市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研究制定宣传方案,分析热点问题,广泛宣传打假护权专项行动信息,树立正面典型,推广先进经验,重点加强对品种套牌侵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震慑不法分子。同时要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监督。

(四)加强督导,推动工作开展。各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各地打假护权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在关键时期对重点区域派出工作组进行现场指导,加强对案件查处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各区市应及时向市种子站报告春、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情况,于121日前上报年度总结报告。报送材料要有文字总结,包括方案制定、组织发动、市场检查、案件查处、经验做法、考核评价、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内容,同时认真填写相关统计表格(见附表1-3,不随本文下发)。(报送纸质文件的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表格采用Excel形式)。对种子案件查处情况继续坚持月报制度和零报告制度(见附表4,不随本文下发)。电子邮箱:sdzzscglk@163.com ,联系电话:0531-8160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