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跟踪评估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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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质安函[2012]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为全面跟踪评估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实施情况,深入调查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业发展现状,受部监管局委托,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称部中心)启动了“农产品地理标志跟踪评估研究项目”,现将项目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计划对已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地区全面实施跟踪评估。计划选取100-150个有一定影响力的产品作为调查研究对象,采取问卷调查、调研走访、资料搜集、数据分析等方法进行研究,通过对地方主管部门、登记证书持有人、标志使用人、农业大户、消费者的问卷调查和访问,重点跟踪评估登记保护的制度运行情况、标志使用情况、政府推动情况、品牌影响力、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农民增收等情况,为今后工作开展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二、任务分工 项目由部中心统一组织,委托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以下称知识产权中心)具体实施。各省级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问卷调查、资料搜集、调研走访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评估程序和方式 (一)确定评估产品。各省级工作机构应按照评估内容,择优选择和确定本地区、本行业2-3个获证产品作为跟踪评估的对象。 (二)发放调查问卷。各省级工作机构在确定评估产品的基础上,向相关对象发放调查问卷(1-5),并严格按要求认真填写问卷,确保采取信息的系统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调查问卷包括: 1.《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价值影响指标体系调查表》(附件1),由产品所在地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证书持有人共同填写。 2.《基层主管部门调查问卷》(附件2),由产品所在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主管部门填写。 3.《证书持有人调查问卷》(附件3),由登记证书持有人填写。 4.《标志使用人调查问卷》(附件4),由至少2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企业填写。 5.《种养大户调查问卷》(附件5),由至少2位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大户填写。 6.《消费者调查问卷》(附件6),由知识产权中心负责选择一线城市进行调查。 (三)评估资料搜集。各省级工作机构应向相关方面搜集有关情况,结合评估产品调查,分别提交每个评估产品跟踪评估基础报告,基础报告应包含登记保护的制度运行情况、标志使用情况、政府推动情况、品牌影响力、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农民增收等内容。 (四)典型案例调研。计划选择章丘大葱、宜宾早茶、莱阳五龙鹅、黎城核桃、兴化大闸蟹5个产品进行案例调研,听取当地有关方面汇报,并进行实地走访,最后形成跟踪评估典型案例调查报告。 (五)跟踪评估研究。部中心和知识产权中心将对全部跟踪评估信息和调查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跟踪评估调查报告(2012年度)》。 四、其它工作要求 (一)请各省级工作机构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做好跟踪评估项目实施工作。 (二)请各省级工作机构将填好的调查问卷(加盖公章)、搜集的有关情况和评估产品跟踪评估基础报告于2012年9月20前报送,电子版发至dbch@agri.gov.cn。 (三)请承担典型案例调研任务的工作机构按照要求,及时与部中心沟通,认真做好典型案例调研的有关工作安排。 (四)相关附件可到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www.aqsc.gov.cn)下载。 五、联系方式 部中心地标处联系人:高芳,联系电话:010-62196098,传真:010-62115630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311室,邮编:100081;知识产权中心联系人:周元春,联系电话:010-62196098,手机:13910151586。 附件:1.《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价值影响指标体系调查表》 2.《基层主管部门调查问卷》 3.《证书持有人调查问卷》 4.《标志使用人调查问卷》 5.《种养大户调查问卷》 6.《消费者调查问卷》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