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农用地环境监测三年规划的通知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
关于制定农用地环境监测三年规划的通知
各区市农业(林、发)局: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源头控制,避免因产地污染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据《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我委决定开展农业用地环境全面监测和评价,为“双百双千”工程和现代农业四大基地建设提供基础依据。为此,要求各区市制定辖区内农用地环境监测三年规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全市农用地环境监测三年内完成。今年计划完成农业用地环境大气样品500批次、土壤和水样品各4000批次的检测,该项任务已列入市办实事。因此,各区市要高度重视,安排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主动做好与承担检测任务单位的衔接,并提供车辆、人员支持(相关费用由检测单位给予补助)。
二、请各区市抓紧制定农用地环境监测三年规划。规划要依据市政府关于建设现代农业“四大基地”的意见,以及当地产业特色和区域布局,科学、合理制定,并做到时间性、次序性、操作性都可行,确保能够三年内完成监测和评价。同时,规划中要明确2012、13、14年的采样区域布局和推进计划,要与市政府确定的大沽河沿岸治理相结合。尤其是在采样点的确定上,要认真调研,既要做到有代表性,又要符合当地“三品一标”产业发展规划,即:各区市规划中提出发展方向,由检测机构按照无公害或绿色相应产地环境标准进行检测,避免检测资源浪费。
三、今年的监测任务指标分配根据各区市规划确定后下达,初步确定每1500亩作为一个采样单元,每个单元确定3个监测点,每个点均要采集土壤和灌溉水样品。大气样品采集区域由各区市根据辖区农用地周边污染(化工厂、矿区、养殖场等)情况,提报采样区域,由市级确定分配方案。
四、请各区市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