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产品质量品牌提升工作的意见

 

关于农产品质量品牌提升工作的意见

 

根据市委《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宜居幸福新农村意见》(青发【20131号)、市政府《关于实施现代农业十大工程的意见》(青政发【20132号)的要求,现就农产品质量品牌提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以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监管示范市为目标,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追溯、退市销毁等制度。以建设名、精、优、新高端品牌农业为发展方向,着力培育塑造一批全国名牌农产品,为打造世界知名农业品牌奠定基础。2013年,规范建设标准化高端农业生产基地100处,二维QR码农产品身份识别系统覆盖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园区。启动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评定培育市级名牌农产品40个,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50个。到2016年,健全和完善运行高效、装备先进的农林牧渔业执法、质检和追溯体系。建立高端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新培育国家级、省级知名农产品名牌10个,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30个,60%以上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获得“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居全国前列。

二、建设内容

(一)农产品品牌提升工作

1、开展政策调研,制订《青岛市农产品品牌创建奖励办法》。

2、新认证“三品一标”50个。其中,农业30个、渔业10个、畜牧10个。

3、开展“美丽青岛·优质农产品品牌之都”(暂名)宣传推介活动。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市局、市畜牧兽医局,各区市农口部门。)

(二)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1、建设区、市级农产品质量监管分平台;

2、建设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系统、农资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监管信息系统等业务系统;

3新建30处生产基地二维码农产品身份识别系统;

4、试点建立40处农资销售示范管理信息系统。

(责任单位:市农委质监处、市场处、财审处、执法支队、质检中心,各区市农业(林、发)局。)

(三)镇(涉农街道)监管机构和检测室建设

按照农业部对乡镇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有机构承担责任、有具体人员承担监管任务、由检测服务手段、有监测经费支撑”的要求,每个镇(涉农街道)有2-3名专业技术人员,需配备2套快速检测仪器。检测样品冰箱、空调、微机、传真机、档案橱柜等当地镇(街道)负责。

(责任单位:市农委质监处、科教处、组织处、财审处、质检中心,各区市农业(林、发)局。)

(四)开展“创建农产品质量监管示范市(区)、质量监管示范镇(涉农街道)”活动

市级农产品质量监管示范市(区)、镇创建,拟按照先行试点、再全面铺开的方式展开。通过创建,使示范市(区)、镇成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样板区、展示区,引领推动全市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型监管模式,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1建设内容

1)市(区)、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履行。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

3)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4)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力。

5)标准化生产水平较高。

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扎实有效。

7)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

8)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基本完善。

9)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较高。

2、在一个市(区),10个镇(涉农街道)试点。

(责任单位:市农委质监处、财审处、组织处、执法支队、质检中心,各区市农业(林、发)局。)

(五)规范建设100处标准化高端农业生产基地

规范建设标准化高端农业生产基地100处。其中,农业60处、渔业20处、畜牧20处。

1、建设内容

1)提高基地组织化管理水平 1个基地管理机构,有1名质管人员或内检员,有1名专业技术人员。

2)完善基地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制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普及率达到100%

3)建立产品自检和产地准出制度。

4)基地内建立农资专供点,对主要投入品实行统一采购、统一供应、统一使用、统一登记和剩余投入品回收制度。

5健全基地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基地档案建立及完善率达到100%。建立二维QR码农产品身份识别系统,产品按规定包装标识或在包装箱(袋、筐)等放置标识卡、标识牌、标识条等,实施产品质量追溯管理

2、认定办法:按照建设内容各部门分别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后,予以认定、授牌并实行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各区市农口部门。)

(六)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组

根据国家、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会议的部署,拟组建成立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科学研究、技术咨询、决策参谋、热点解读、科普宣传等工作

按照分工协作机制,聘任专家组建专家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研究,科学分析和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及时提出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防范和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方法措施;及时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提出风险预警;跟踪和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问题,回应引导分工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关注,引领正确的舆论导向。

(责任单位:市农委质监处。)

三、进度安排

(一)农产品品牌提升工作

2013年工作:

1、《青岛市农产品品牌创建奖励办法》。

4月份,对农产品品牌创建奖励办法进行政策调研;

5月份,组织制订《青岛市农产品品牌创建奖励办法》;

6月份,组织相关部门印发《青岛市农产品品牌创建奖励办法》。

2、新认证“三品一标”50个。

按照 “三品一标” 认证程序,11月前,完成新认证“三品一标”50个。

3、开展“美丽青岛·优质农产品品牌之都”(暂名)宣传推介活动。

5月份:新闻发布

组织“美丽青岛·优质农产品品牌之都”(暂名)推介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提升活动新闻发布会。

适当时机赴京组织召开“美丽青岛·优质农产品品牌之都”新闻发布会等活动。

7-8月份:开展“绿色青岛农产品质量品牌宣传月”活动

通过领导和科技人员与市民的对话或访谈、邀请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分区分片下乡采访、百姓从餐桌到田间的品质溯源、播发农业主题宣传片和印发各类宣传品等形式,以更加亲民惠民的形式,强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挖掘农产品质量品牌正面典型,使农产品的品牌形象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9月份:开展青岛农产品品牌评优活动

通过评优带动我市农产品创优工作的常态化和持续化,让更多的子品牌不断涌现。拟评选审定出10个青岛最具潜力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30个青岛市优质农产品。

10-12月份:展览展示青岛农产品品牌形象

以“三品一标”农产品为主体,通过特装展示和互动体验等多种方式,实现品牌的最优展示。初步考虑拟举办或参加以下展会活动:

一是在“五四”广场举办“首届青岛名、精、优、新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

二是借助2013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在青岛举办,协调辟设青岛品牌农产品展区及相关宣传推介活动;

三是组团参加国家、省级农产品交易会、博览会等。

2014 -2016年工作:利用三年的时间建立高端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

年度新认证“三品一标”产品数较上年度增加10%,开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2014年,对区域品牌进行整合,培育发展区域品牌主体;2015年,对区域品牌进行宣传推广,对主体进行品牌经营与管控的主题培训。2016年,建立青岛农业区域品牌集群,整体进行宣传推介,提升青岛地区品牌农业影响力。

(二)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

2013年工作:

4-5月份,对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进行调研,形成项目建设可行性报告;

6-8月份,编制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9月份,提交市财政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评审;

10月份,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

11月份,完成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系统、农资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监管信息系统等业务系统建设和区市级追溯管理分平台建设完成30处生产基地二维码农产品身份识别系统和40处农资销售示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12月份,组织专家对建设内容效果进行评价并验收。

2014-2016年工作:完善全市追溯信息系统功能,扩大追溯系统覆盖面。

2014年,建立区市监管分中心,由其对区域内农产品进行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监测预警、溯源追踪、协同监察、统计分析的综合信息处理。

2015年,全市100家高度高残农药定点销售单位全部纳入系统建设,落实农药“两项制度”,实现农药电子备案和二维码管理。全市标准化生产基地、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全部建立质量追溯系统。新建30处生产基地二维码农产品身份识别系统。

2016年,全市高度高残农药定点销售单位全部纳入系统建设,区域内所有标准化生产基地追溯系统全覆盖。

(三)镇(涉农街道)监管机构和检测室建设

2013年工作:

4月份,制定方案阶段。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研究制定全市推进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总体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建设内容、方式和步骤。

5-10月份,推进实施阶段。完成全市所有镇(涉农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任务。

11月份,总结验收阶段。对全市开展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验收。

(四)开展“创建农产品质量监管示范市(区)、质量监管示范镇(涉农街道)”活动

根据农业部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县的实施计划安排,组织开展“创建农产品质量监管示范市(区)、质量监管示范镇(涉农街道)”活动

(五)规范建设100处标准化高端农业生产基地

2013年:以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四大主导产业为重点,规范建设标准化高端农业生产基地100处(种植业40处)。

4月份,制定方案。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研究制定规范建设准化高端农业生产基地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建设内容、方式和步骤。由各区市统一申报拟建设基地名单,市农委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5-10月份,实施阶段。对基地人员进行集中专业培训与部门分类指导,由建设基地负责实施,完成标准化高端农业生产基地规范建设任务。

11月份,验收阶段。严格考核评价,按照准化高端农业生产基地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2014年:继续组织开展标准化高端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年度规范建设标准化高端农业生产基地100处(种植业40处),对已建设的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考核评价单位,实行动态管理,考核合格的继续给予扶持,不合格的予以摘牌并取消扶持。

2015年:年度规范建设标准化高端农业示范基地60处(种植业40处),选取60家在已建立的标准化高端农业生产基地进行重点建设,提升已建基地的标准水平,建设我市标准化高端农业示范基地。

2016年:年度规范建设标准化高端农业示范基地60处(种植业40处)。

(六)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组

6月底前,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组,并开展相关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产品质量品牌创建工作办公室(设农委农产品监管处),具体负责全市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的规划布局、技术指导、评定、验收和管理等工作。同时,把品牌创建纳入对相关单位和基层区市的年度考核范围,加强日常督查。

(二)建立扶持机制。争取并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外来资本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和多渠道投资的格局,重点从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管理手段和措施上给予支持。

(三)完善技术保障。依托市、区市、镇(街道)现有农技推广队伍、检测力量和质量认证管理机构的人力资源,普遍开展农产品品牌生产技术培训班,并实行专家对应产品基地技术承包责任制,加强对农户无公害等生产技术,重点是病虫害防治技术的指导和服务,为品牌基地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四)强化监督管理。按照坚持标准、严格质量的要求,建立农产品质量品牌建设配套质量管理和验收标准体系,并定期对品牌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对产品产地环境及其产品定期进行采样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