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2013年元旦和春节将至,全市“两会”也将在此期间召开,为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防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监管工作须臾不可放松。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节庆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期。加强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区市农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注重协调配合,结合深入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分工,进一步采取得力措施,全力抓好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为节日食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监督抽检,深入排查突出问题

各区市农业部门要在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针对问题多发单位和品种,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监测,坚决杜绝不合格农产品流出产地。要加强对本地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清理整顿,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假劣和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要加大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的监测力度,督促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批发市场等单位依法落实自检责任,认真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产品包装标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检打联动,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节日值守,切实做好应急防控

各区市农业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要强化节日值守,保障联络信息通畅,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依法处置,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查明问题源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有关情况要及时报我委监管处。

四、加大媒体宣传,引导理性生产消费

节日期间,各区市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力度,采取治理整顿与宣传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生产技术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明白纸等形式,深入田间地头,指导督促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向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提高责任意识,积极营造守法社会氛围,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销售,保障城乡居民节日期间安全消费。

   

   

   

  二Ο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